第27章 别人的二十三岁(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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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榆手里有钱,很快就看好了一处楼盘。
就在她所任职的学校附近,上班只需要步行十分钟,比开车方便多了。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还带一个小房。
她自己一个人住绰绰有余。
沈一秋见桑榆眼都不眨,就花出去三百万,“小鱼,你哪来这么多私房钱?”
要知道盛世豪庭的公寓还没出手呢。
她咋就有这么多现金流了?
桑榆笑了笑,“笔杆子是个好东西。”
沈一秋悲痛欲绝,“人类的悲欢果然是不相通的,我一直以为你和我一样,两袖清风。”
“终究是我错付了。”
桑榆哭笑不得,“谁不知道沈医生是当代活菩萨,家底都被你捐完了。”
语气揶揄,没有挖苦嘲笑的意思。
沈一秋父母去世以后,她是被桑榆的爸妈养大的。
出于同理心,在她自食其力,并且买了房和车以后,就把她爸妈留给她的遗产捐给了福利院。
有人觉得沈一秋傻得冒泡,自己又不是富二代,何必打肿脸充胖子?
很多人已经失去了共情能力。
但是桑榆觉得沈一秋很酷。
傻不傻别人说了不算,自己的真实体会最重要。
沈一秋握了握拳,“从今天开始,我要努力攒钱。”
可不能拖了姐妹的后腿。
不然老了只能让姐妹养她了。
购房合同当天就签署完毕,可谓是把速战速决四个字发挥到了淋漓尽至。
装修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情。
装修完还要通风一段时间。
沈一秋问桑榆,”这段时间你是继续住盛世,还是打算换个新地方?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去跟我挤挤。”
桑榆睡眠浅,安静的空间是她喜欢的睡眠环境。
简而言之,就是不喜欢和别人同住一屋。
哪怕是闺蜜。
她这个毛病曾经被沈一秋吐槽过,还为她婚后生活表示担忧。
总不能两口子分房睡。
“我先搬去教师公寓。”
她入职的时候是分了公寓的,一室一厅,只是那个时候考虑到和陆嘉余见面不方便,所以一直没有入住。
盛世豪庭她是不想回去了。
每次路过停车场,阴影都会如影随形。
如果再住下去,桑榆觉得自己的精神会出问题。
“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假期,要不咱们现在就行动,争取晚上把家搬了?”沈一秋提议。
桑榆举双手赞成,她明天也要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