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重组家庭的小女儿(34)(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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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逃过了她的猎枪的坏人,也遭到了政治和法律的惩罚。
这位女知青后来也过的不错。
有一个细节需要提一下,当她射杀了三个人,拿着猎枪找到第四个敌人家里的时候,没有发现敌人,只看见了敌人的儿子在床上玩耍。哪怕是这个时候,这位女知青依然保留了理智和良知,她害怕吓到孩子,把猎枪藏了起来,和孩子聊了几句,得知他父亲不在家,就出了门。其实,那个人就藏在床底下。而孩子的说法,也是他父亲教的。出了敌人的家,她就被抓了。
公安同志问徐灿灿:“你说江图拿了你的钱,有证据吗?你的案子我们已经深入调查过,在我们这儿,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你的钱是被人拿走的。更没有证据表明这事和江图有关。所以,你去找她,是掌握了什么证据吗?”
徐灿灿:“……”
她哪来的证据?全凭直觉!
徐灿灿不说话,公安同志就继续说:“看来你没有证据,那你就是明知道这事和江图无关的情况下,还故意造谣抹黑她,你知道你这种行为会对江图造成多大的影响吗?她要是因为你的污蔑,被人打上了小偷的罪名,她这辈子可能就完了。你这个心思,不可谓不恶毒。”
徐灿灿:“不是她还能有谁?只有她和我不对付。”
江图:“哟,我还说你监守自盗呢。你自己把钱藏起来的可能性比丢了的可能性大多了。你现在就是想借口没钱把吴春红同志扫地出门呗。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
公安同志也说道:“咱们调查案件不能凭猜测,更不可能随便给人定罪。但是你今天的行为的的确确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徐灿灿:“……”
江图和大爷大妈们离开派出所的时候,徐灿灿被留下了。因为她不光造谣污蔑,还拒不认错,特别头铁。公安同志觉得应该拘她几天,让她反省一下,什么时候认识到错误了再放人。不然放出去她继续造谣怎么办?
本来公安机关是想小惩大戒的,毕竟今天刚开始造谣污蔑,还没造成什么实际后果。而且,考虑到徐灿灿丢了一大笔钱(假设这是真的),那么她有点疯魔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江图也不依不饶,坚持认为徐灿灿不给她和江宏留活路,是想要逼死两个小可怜,从这个角度讲,徐灿灿属于杀人未遂。
在她的强烈要求下,公安机关出了一张拘留单。
江图离开派出所,向大爷大妈们道谢。
“我和我哥能活到这么大,就是因为我们运气好,总是能遇见好心人帮忙。今天的事,谢谢各位大爷大妈,要不是你们给我撑腰,我到了派出所可能就退缩了。”
大爷大妈们摆手:“别这么说。谁见了都不可能不管。你和你哥以后好好努力,把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
江图使劲点头,表情非常坚定。
告别了大爷大妈们,她拿着拘留单向纺织厂跑去。
徐灿灿被拘留了啊,这肯定是能记入档案的大污点。就不信纺织厂还继续留着她!
题外话:我查了下1950年的婚姻法,发现其中有一条规定:第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经生母或其他人证物证证明其生父者,其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直至子女十八岁为止。如经生母同意,生父可将子女领回抚养。
生母和他人结婚,原生子女的抚养,适用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是这么规定的:女方再行结婚后,新夫如愿负担女方原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全部或一部,则子女的生父的负担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我大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