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贺巴哈见河面上的尸体与鲜血,严重闪过厉色道:“追,我要将他们所有人都大卸八块。”

李逸风、秦煜一行人往南撤离,一路奔行,他们人少灵活,论速度更在金狼军之上,一时间彼此间的距离反而越拉越大,但他们心情却是沉重至极,都是逃跑并非长久之际,对方终究会追上来的。

因为他们远来公干,一人只有一骑,而追击来的金狼军一人三骑,可以轮流互换,拥有更长久的耐力。只要他们马匹体力不支,情况将会立刻转变。

远处尘土飞扬,左右视线的地平线上出现了漫天的尘土,正以疏散队形迅速靠拢过来

李逸风、秦煜等人心头一喜,心跳加速,努力瞪大眼睛向那边张望:已经过去不少的时间,莫不是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同时请来了援兵?

但希望总是失望之母,随着那支部队的逐渐靠近,李逸风、秦煜他们只觉得自己这颗心随之从九天之上笔直地摔落,变成了齑粉。

左右出现的骑兵并非是救援他们的援兵,而是分别在追杀着一人,他们正是前去求救的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够如愿的抵达雁门关或者军营救援,他们速度虽快,然而百骑贼兵就如长了眼睛一般,准确无误的封锁了他们的前路,将他们给阻挡了下来。余下四百骑呈现三面包围之势,阻挡了他们所有前进的道路。

阿史那社尔不以武艺见长,只能调头回撤,执失思力是突厥少有的猛将,突破百人防线本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将阻截他的金狼军当作了突厥巡逻的兵卒,大意之下,连中三箭。虽不致命,但却无力突围,也只有回撤一途。

一行人会合一处,见彼此情形,相对无言。

无形之中,他们已经呈现三面包围的局面了。

“怎么办?”

众人脑中同时闪现这个问题。

阿史那社尔道:“杀吧他们的利箭是我们的致命伤,与其让他们追上,远距离一个个的射杀,不如冲入其中。与他们混战一处,如此可避免对方的弓箭射击与骑兵突驰……强弩准备,目标西面,冲刺射击,以最快的速度切入敌阵之中。”

身经百战的阿史那社尔,这一刻充分的发挥了自身的经验才智,在第一时间拟定了战术。

便在西方金狼军毕竟的时候,追魂夺魄的弩箭,再一次的发威。利箭刺入敌骑的身体,使得红色液体如喷泉般的飞溅,卷走了数十人的性命,使得对方的阵势中出现了裂缝。

他们冒着箭雨,狠狠的锲入了裂缝之中,双方混战一处。

李逸风就如《侠客行》中的那位剑客,他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在彼此接触的那一刹那间,跳下了马背,剑法与步伐的结合,从容避开围攻的同时,长剑就如毒蛇一般,准确无误的夺取一个个敌骑的性命。

周灵灵看似女子柔弱,但那一手的修罗刀法却丝毫不弱,圆月形的弯刀上下飞舞,将自己护得密不透风,任凭敌人如何攻击都无法突破她的防线。将一套攻击力暴强的刀法,练成有守无攻的境界,不是一般人,还真不易做到。

在人群中的秦煜更是将自己灵活的优势发挥到了极致,手中一把匕首,只有最简单的刺击,没有什么特殊的招式。可就是这简单的刺击却成了一个个兵卒的噩梦。他就如一个黑夜中的刺客,正面避开了所有进攻,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人的身后,刺出致命一击。这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必然是一击必杀。

巴宇兴在人群中更是虎入羊群,手中的一对镔铁双锤下没有一合之敌,舞动起来那是虎虎生威。他性子勇悍,这拼杀起来仿若张飞在世,完不顾及死活,当着辟易。

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也是身手不凡,他们一个舞枪,一个甩刀,对付寻常兵卒那也是绰绰有余的。

莫贺巴哈后一步抵达战场,当他抵达战场的时候,发现负责追击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两人的骑兵已经和自己的目标混战在了一处,脸色登时格外难看。以他们的人数,只需几轮箭雨,只需几个冲刺完完可以一压倒性的优势取得胜利,但如今敌我混战在一处,完失去了己方应有的优势了。

尤其是对方几个特殊的人,在混战中更是将自己高人一等的武艺发挥的淋漓尽致。

这也是有首领和没有首领的区别,假若当时莫贺巴哈在场,他绝对不会让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与之混战一处的,但无论怎么说,一切为时已晚。

他取出了马背上的马槊,打算亲自出手,但就在此刻空中传来了神鹰振翅的响音,那是预警的标识。

PS:已经送走朋友了,晚上还有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