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鬼面阎罗有耐心能登上一个多月的话,定然会等到人来。因为这个时候,梨花山庄废墟前的石桥上就站着一个人。这是一位中年男子,眉浓鼻高,国字脸,上嘴唇上留着八字须,身着一身儒衫,他正是大匡山太白院的院长莫清风。

在这时,一只金雕在天空中盘旋,发出哀鸣之声,梨花山庄化作废墟,它回来时已经找不到他的主人了,但它认得莫清风,是以莫清风到来,它便飞了过来。

莫清风手里拿着一个锦盒,叹息道:“我就知道你就这个东西送出,一定是山庄出了变故,唉,却是没想到是灭门之祸。这个鬼面阎罗到底是何方神圣?他为什么会知道锦盒的秘密?”

“你二人一生以信义为先,忠贞不屈,如今却是落得灭门下场,老天何其不公。既然你们将这个锦盒交于我,那我便有守护它的责任,唉,就是不知道这山庄里到底有没有人逃出生天!”莫清风与沈鹤吟、素方天是要好的朋友,如今见得好友遭灭门之灾,心中凄然,悲愤难抑。

“罢了,这山庄都都化作了灰烬,又如何会有人活着?可怜轩儿聪明绝顶,若是悉心教导,将来当成有用之才,可惜天妒英才啊!”不经意间,莫清风眼中早已被泪水充满,他站了许久,终究还是离去了。

一个多月前,沈竹轩下了梨花山庄之后,沿着官道走了半天,迷迷糊糊的便来到了大名府城内。

城内确实繁华,好吃好玩的也多,然而这些都与沈竹轩无关,因为这个时候,他身上是一分钱都没有,玩,他不能玩,吃也不能吃。在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这世道竟然这般残酷。他以前那些关于行走江湖的美梦,在不到半天之内便都被一一破碎。

梦碎了,心死了,他如今就是一个活死人,一个十二岁多的活死人,因从小不缺吃的,而且吃的极好,他的个子比同龄人要高上一些,是以这个时候,在别人的眼里,他不是小乞丐,而是真正的乞丐。因为这个时候,他的那一身白色衣衫早已肮脏破烂,头发披散着,身上更有一股臭味,简直比乞丐都还要乞丐,行人见到他,都要急忙走开。

在山上就已经差不多有两天没吃东西了,如今下山来又走了这位许久,更是饥饿疲惫交并,在这个时候,他自己也是昏昏沉沉的。

太阳就快落山,他今晚该在何处休息?他不知道,肚子空空如也,饿得直流清口水,他到底要怎样才能得到食物?他也不知道,他就那般在街上浑浑噩噩的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忽听得前面有人说道:“快走啊,丁大善人又在施粥施米了,咱们去领一些,就能吃好几天了!”

沈竹轩循着那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见得那说话的几个人与他一般,都是衣服破烂,脸上沾满灰尘的人。他未有出过山庄,并不知道乞丐到底是长什么样的,但是他在上看过其描述。此时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竟然与乞丐无意,身上更是有股臭味,难怪行人见到他都要避开去。

“父亲说过,男子汉大丈夫一定要凭着自己双手做事吃饭,不吃嗟来之食,不管是丁大善人、李大善人施粥施米,又与我又何干系?”

他嘴里这般说着,但是肚子却是极为不争气,咕咕叫了两声。

“两天多米粒未进,也是难为你了!”沈竹轩不禁自嘲一声,说实话,这个时候几乎都快饿晕了。他也知道,如果再不进食,那他就真的完了。只是每当想到那些乞丐,他父亲的话语就在耳边响起,但是他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脚步,不多一时,他竟然鬼使神差的走到了那施粥之处。

“都排好队啊,每个人都有的,不要抢啊!”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沈竹轩这个时候心里却是极为纠结,到底要不要去排队领粥。如若不去,他就会被饿死,如若去了,他便如那些乞丐一般,没了尊严可言。

他一个人坐在墙角处纠结,而施粥却是快要结束了。在这时,一个馒头出现在他眼前,他的手正要伸出去拿,可是微微一动,却再没伸出去,只是看着那馒头咽了一口口水。他抬起头来,只见得一个打扮优雅的女子正看着他,她的一只手拿着馒头的手干净白嫩,比那白面馒头都还要白上几分,另一只手却是端着一碗粥。

“拿着啊,我看你不争不抢,又不去排队,这是最后一份了!”那姑娘说道。

沈竹轩闻言,骨子顿时生出一股傲气,只是冷哼一声,却是没有理会那姑娘,他心里苦涩道:“好呀,原来这世人真的将你当做乞丐了,沈竹轩啊沈竹轩,你当真是给沈家长脸了!”

“你这乞丐真是奇怪,我家小姐好心给你东西吃,你拽什么拽?”在这时,另一个女子来到沈竹轩旁边,她是丫环打扮的,从其话语也能判断她是这个优雅姑娘的丫环。

“好了,秋荷!”那优雅的姑娘说道。

沈竹轩这个时候确实饿极了,他抬起头来,道:“你家里面有什么活需要干吗?”

那优雅的姑娘道:“我家的活自然有下人做的!”

沈竹轩闻言,双手更是捏得紧紧,他是梨花山庄的少主,如今为了一口饭,却是与一般下人无异。在这时,他脑海里又响起严父的声音:“轩儿,你一定要好好待山庄的下人,他们虽然地位低下,可是却也是有尊严的人,因为他们是凭着自己的双手吃饭的,比许多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还要高贵得多!”

这般想着,沈竹轩心里好受了些,他道:“我确实很饿,可是我不是好吃懒做的乞丐,若是这位姐姐愿意,就让我在丁家做一个下人,若是不愿意,那就走开吧!”

这姑娘闻言,顿时生出一种别样的感觉,她是丁家大小姐,名叫丁怡。时下大名府内,丁家财大势大,可是人丁却不是很旺,家主丁越到了四十岁时才得一女,就是丁怡。丁越风云商场半生,苦于偌大家业无人继承,是以经常做施粥施米这些善事,以乞求能够再得一儿半女。也不知道是他善事做多了,还是上天可怜他,在他五十一岁的时候再得一子。在知天命的年龄里得子,自然是视作心肝宝贝,平时都不准出门的。但偌大的家业需要有人打理,而他如今又年越花甲,年事已高,是以丁怡虽然是女儿之身,却也是经常帮着丁越打理丁家事务。

丁越得子之后,施粥施米的事每过半月就有一次,在这大名府内,丁大善人的名声是极为响亮的。

丁怡道:“可是时下我家里并不缺人,再说收下人这种大事我做不了主,还得禀报父亲!”

沈竹轩闻言叹息一声,道:“如此的话,那就只能多谢姐姐的好意了!”

丁怡见他要走,心中顿时一急,美目忽地一亮,道:“要不你先给我把这些用具给搬进屋里去,这样也算是帮我做事了!”

丁怡是真真实实佩服沈竹轩的,因为她能看得出来,沈竹轩时下饥饿万分,然而他能忍饥挨饿,不吃别人施舍的东西,这种人如今很少了。她帮着丁越打理事务,见得多的是勾心斗角,阴谋算计,而今遇到一个顽固,当然也是觉得新鲜至极。

沈竹轩闻言,便帮着收拾打理,他虽然身子消瘦,可是武功不弱,做起事来,比起一般壮汉还要利索。收拾完之后,他才接过丁怡手中的馒头和粥开始狼吞虎咽。在梨花山庄的时候,他何曾想过有一天他沈竹轩竟然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原来在这世间,最美味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饿极了的时候能吃上一口饭。

“我叫丁怡,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丁怡见得沈竹轩样子,不禁抿嘴一笑。

沈竹轩心中盘算:“梨花山庄乃是江湖大派,闻名远近,我身为山庄少庄主,名字自然也早就传开,如今竹轩这个名字是不能再用了,幸得如今姓沈的人不少,还能保住这个姓。唉,当下山庄之内,只剩我一人,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与离群孤雁无异。”当下他道:“在下沈孤鸿!”

“孤鸿?离群之雁?这个名字有一股桀骜之气,又充斥着悲凉凄厉之感!”丁怡说道。

沈竹轩已经决定,从此以后,他的名字便叫沈孤鸿。

“多谢姐姐的一饭之恩,在下要告辞了!”沈孤鸿抱拳道。他虽然没有行走过江湖,可是行走江湖的礼仪全都知晓。

丁怡闻言,却是道:“看你年纪不大,干活却很是利索,若是你愿意的,就跟我进府去,我来向父亲引荐你,不过一个月的工钱才有五两银子!”

沈孤鸿闻言,心中却是想到:“如今连生存都是一个问题,莫说去找仇人,就算是找到了,自己也没有能力报仇,沈竹轩啊沈竹轩,你当真是个废人!”他思绪翻转几下,道:“好,那就多谢大小姐了!”

沈孤鸿知道,做下人就要有做下人的意识,当下他连称呼都改了。

丁怡闻言,却是不大喜欢,她还是比较喜欢沈孤鸿她姐姐,因为这样,她感觉还有亲近一些。

沈孤鸿跟着丁怡走进丁府,府里的人见状,都露出诧异之色,因为他们的意识里,这位大小姐以优雅并称,身上自有端庄高贵气息,不可接近,什么时候能允许一个臭烘烘的乞丐跟在她的身边?

沈孤鸿下山的半天里,已经遭受不少异样的眼光,只是这个时候,依旧觉得难受,但是要生存下去,那他就得必须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