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沈闲将第五碗豆浆喝干舔净。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他一个王爷能干出的事,这若是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千暖走在他前面,训道:“你说说你,昨天见到张叔他们,躲在墙角,屁都不敢放一个,今天倒是活泼的很,一点也不见外。”

沈闲不服气的回应道:“这不能怪我吧,昨天那些个大汉,谁见了谁不发怵?今天情况可不一样。”

“我不和你扯这些。”千暖回头看了一眼他,无奈的说道:“这下好了,咱们吃了白食不说,还将人家的碗顺走一个。”

“这有什么?大不了明天来还给她就是了。”

“明天你来买早饭。”

“不成问题。”

“你记得住路吗?”

“瞧不起谁呢?保证走不丢。”

“那就好。”

千暖:以后有这二货买早饭,我就可以安心的睡懒觉了,美滋滋~

沈闲加快脚步,凑到她身旁,好奇的问道:“姐姐,早餐铺的老板娘为啥对你那么好?”

这里的很多人似乎对她都很好。

“我爹之前帮过他们家忙。”

她边走边给他讲往之事:王大郎夫妻两口子共开了两家店,一家绸缎铺由大郎经营,一家早点铺由赛西施经营。

早些年,大郎的绸缎铺刚开起来,他去进货的时候,路上不幸遇到了劫匪,眼看就要血本无归,正巧于东风护送东西路过那里,出手相救,帮他保住了本钱。

沈闲点头道:“原来如此,那你帮她家孩儿教训地主家的无赖儿子,是咋回事?”

千暖回想起这件事,顿觉好笑。

“事情是这样,我们当地有个姓王的地主,仗着地广钱多,家大业大,没少欺负当地人。他儿子跟他爹一个尿性,大腹便便,满脸肥肉,净做些欺负人的勾当。”

“小石头,就是大郎家的儿子,无缘无故被那无赖打了一顿,大郎一家受不了这个气,告到了官府。”

沈闲问道:“官府怎么判?”

千暖面带怒意的说道:“呵!什么狗屁官府?!先前那狗县令是个只认银子不认人的货色,见到银子比见到亲爹还亲,地主家给的钱多,明目张胆的偏袒。”

“咱这小老百姓如果敢在堂上多言几句,他肯定会判你个扰乱公堂之罪,收监入狱,让家里拿银子来赎人,最后都到了狗县令自己手里。”

于东风先前就因为得罪了狗县令被抓进了牢里,千暖花了不少银子才将人赎出来。

人是出来了,无缘无故在里面被打的半死,受了重伤,借了不少银子,休养了大半年,身体才算好利索。

那段时间,日子过的是真的难。

千暖有时恨不得想选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弄死狗县令。

这件事是她心头的痛,也是她恨官府的最根本原因。

沈闲听了也是义愤填膺:这狗东西还真是判的轻了,就应该千刀万剐。若不是他,我就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认身份,不必担心姐姐因为我的身份而讨厌我。可恶!哼!!

“姐姐,这事儿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吗?”

若真是这样,沈闲不介意暗箱操作。

“当然不是。”千暖得意的笑道:“我略施小计,让那狗县令断了两条腿,一条左腿,还有一条中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