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旁观者的老陈,觉得李铭的话有待商榷。

尤其是所谓的职务犯罪,让老陈感觉明显不对劲。

他虽然不是很懂法律。

但从常理判断,老刘这样的普通项目经理,似乎涉及不到这种性质的犯罪。

老陈很清楚,如果是正常状态下,大脑清醒的时候――

老刘也应该会对李铭的话产生些怀疑。

但以老刘此刻的状况,明显已经失去了基本的判断能力。

除非有人对他做出提醒。

他或许才能真正意识到什么。

但老陈不敢,他不敢坏了李铭的好事。

他上有老下有小,有一大家子要养活,如果开罪了李铭。

弄不好就会被清除出公司。

他承担不了如此沉重的代价。

“刘胜春,你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人了。

居然还这么幼稚。

你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居然还想让我再给你一次机会。

你觉得可能吗?

如果我给了你机会。

一旦你犯下的罪行曝光,我肯定也会受到牵连。

很可能就是一个包庇罪。

丢官弃职不说。

还很可能会被弄到局子里去。

后果如此严重,我凭什么包庇你?凭什么为你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你看我像是脑袋有病的人吗?”

李铭进一步加大心理攻势。

他要让刘胜春清楚的意识到,他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只要刘胜春相信了这一点。

事情就算成功了大半。

“李经理,有办法的。

一定有办法的。

事情没有您说的那么严重。

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