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队第一节面对森林狼没打出什么优势。

第二节威少带着乔-斯密斯,和米达恩两人,帮助球队竖立了分的优势。

现在的威少投篮还是比之前好了点,可能被陈啸剥夺地位之后,在投篮上奋发图强。

虽然样子丑了一点,有点类似僵尸蹦一样,不过命中率也算过得去。

10球里面大概能进个三到四球。

第二节结束时,雷霆9比2,领先森林狼分。

中场休息结束后,斯科特让杜兰特和陈啸两人一波流带走对方。

两人的单打能力不算无解,但面对联盟诸多后场都有很大的优势,这场杜兰特虽然打铁,但陈啸在进攻端确实投5中,加上罚球拿到12分。

得分非常高效,这年头还是以2分为主,三分出手不会特别多,一场比赛扔个四五个就已经算三分高出手了。

像后世里那样,一场扔个十几个,几乎没有。

除非你手感爆棚,怎么扔都进,不然教练绝对让你冷板凳。

首先是因为命中率高,别看三分命中率榜上那些百分之50的高命中率,那都是出手次数一两次的。

要坚持场均出手5次,能有百分之0的命中率都算神射手。

恰好,这个赛季的杜兰特就是这样的神射手。

由于球队有两个三分点,这为陈啸单打拉开的足够的空间,面对肌肉型后卫,他的内心早已摸索出打法。

这种吨位足的后卫,横移脚步基本差,别看力量足,但速度上面肯定不能和八十公斤的后卫相比。

陈啸先是一个山姆高德,从左边把球拉到右边,接着利用节奏拜佛过人,很轻松过掉兰迪-弗耶一个平民上篮打进。

自从面对保罗吃瘪后,陈啸开始琢磨一些接球打法,类似山姆高德,拜佛在后世球场上很容易出现,但在眼前的NBA没几个使用,很容易被吹违例。

这个突破兰迪-弗耶过程再一次引起现场的骚动,他们绝对眼前的陈啸绝对是联盟里面有名的进攻万花筒。

突然方式层出不穷,其实陈啸要是知道,肯定心里想以为哥乐意啊?

要不是没钱,身体素质跟不上,我早就变相不减速过人了,还跟他花里胡哨干嘛。

这种突破极为伤膝盖,巅峰罗斯打不了几年,膝盖就大伤,从此风城玫瑰凋落,变成了蓝领。

眼前陈啸还没钱,不足以支持他这么霍霍膝盖,所以他会搭配保罗的运球包来增加自己的突破方式。

而且罗斯的突破方式也有很多种,只是球迷心中对变向不减速太深刻而已。

很多时候罗斯的突破都是利用运球节奏晃过对方重心,一个跳步抛投打进的。

后卫想要经常杀入内线,必须学习抛投,不然很容易被封盖。

但陈啸缺不感兴趣,他的身高目标是210,这种要是突破无解起来,杀入内线还需要抛投?直接隔扣就好。

在后世,陈啸看过很多字母歌的扣篮锦集,直接三分线外,几个大跨步就能杀入篮下,能做到的也就字母歌和杜兰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