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本章可直接跳过看下一章,但是为了更好的阅读后面的故事,还是建议看完,以及,我真的觉得这个小故事写的非常非常非常的好,恩,骄傲脸。)

1.

小桔。

小桔是一个人的名字。

也是一把剑的名字。

陈小桔今年二十四岁了,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坐在高楼上朝外看阳光照在长街上。

陈小桔是个很随便的人,所以别人的剑都叫斩龙,诛仙,破军,他的剑就叫小桔。

所以他做了六七年刀手,依旧只收最低的价格,穿麻布衣服,喝劣酒,住城东漏风的屋子。

“五百两银子杀一个人,不算贵了吧?”他难得认真地讨了一回价,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外面的阳光耀的他有些睁不开眼。

“想回家里了?”坐在他对面的人是他的中间人,同时也是整个洛阳城最好的中间人,秦无争。

秦无争无疑很懂人心。

或者说,商人都懂人心。

他很明白一个从来不讨价还价的刀手突然开始要高价,是因为他想退隐了。

陈小桔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他的确想回家了,出门这许多年,也不知道家里怎么样了,还有个梳羊角辫的小丫头,等着自己回去娶呢。

“八百两,剩下的三百两,算是我这些年的谢意。”秦无争答应了。

“谢谢。”陈小桔起身,没有再说别的。

2.

王十方是个和陈小桔完全不一样的人。

他喜欢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穿最鲜艳的衣服,玩最漂亮的女人,杀最难杀的人。

他的佩剑叫做奔雷。

一剑奔雷。

很快,非常快。

洛阳第一快。

他是洛阳最好的刀手。

所以理所当然,他也是洛阳价码最贵的刀手。

他最喜欢的就是穿着新买的鲜艳衣服,骑着刚到的良驹,招摇地闯过市集。

可他和陈小桔是朋友,很好的朋友。

很奇怪,但事实就是这样。

“你不该走。”王十方见到陈小桔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

他已经知道了陈小桔打算不干了,回乡下。

他觉得很愤怒,明明陈小桔是那么有天分的人,他应该成为和他一样的人。

穿最鲜艳的衣服,骑最神骏的马,然后他们并肩越过长街,簪花楼上的姑娘们掩面羞红。

可是他居然要回家了。

“还想你乡下的小媳妇?”王十方冷冷问。

“恩。”陈小桔点头。

“说不定她早就已经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王十方言语刻薄。

但陈小桔只是笑笑,就像是之前无数次,王十方说那个乡下的姑娘也许嫁人了,死了,或者别的什么。

“回家挺好。”陈小桔还是笑。

其实他也记不太清那个女孩的面容了,只记得他走的那天,她站在村口,羊角辫在风里飘啊飘。

家乡的桔子就要红了吧。

他仰起头,躺倒在床上,看着昏暗的天花板,笑了起来,觉得蛮好的。

3.

秦无争曾经是洛阳城最好的剑客和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