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不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是贾家的人,而是因为他缺乏礼貌,受到了不恰当的培养,还时常偷鸡摸狗。」

听见兴邦的回答后大家纷纷首肯。

确实是这样,棒拐真的很惹人生厌、一点礼貌都不讲。

如果换做易中海没有护着他,在这个院子里偷鸡摸狗的家伙早就被修理至瘫痪了吧?怎么可能还有好腿走到现在!

“贾家将棒梗教歪了,让他走上了不正之路。”

“如果继续放任不管,棒梗的人生将彻底无望。”

“若是在我们的院子里偷窃被捉,还有余地调解;如果在外面行窃,他很可能当场遭到毒打,甚至残废。”

对于棒梗,阎福贵也一样没有好感。

处在六十年代的社会环境下,当时的法规并不完善,风气迥异。

被当场擒获的小偷往往会先挨上一顿揍才送去警局,打断手臂腿脚这样的事件比比皆是。只要不至于致死,通常没有人会对这种事深究责任或无法追究责任。

小当吃的满脸油光的时候,贾家。

棒梗在家里焦躁不安地来来 。

"这个赔钱小货色,这小冤家,这死丫头,究竟跑去哪了,为何还不回来?” 贾张氏也是不停嘟哝着。

他们心里烦闷的原因在于所有人都在等着品尝那只烤鸭。

“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秦淮茹成了唯一的担忧小当之人。 "能出什么大事?”

”再说一旦出事那才好呢。”

“万一有事,我们可以立即通报警察,控告万兴邦 小当,叫他作出经济赔偿,或者——要求交出手中的房产。”想到万兴邦的家,贾张氏顿时气不打一处。他的房子装潢过于奢华。

院子后面部分。 万家。

正当贾张氏絮絮叨叨的这个时候,小当吃得很饱。

“小当,以后想吃肉了,可以来找叔。”

"不过一定要记住:只能你单独过来,必须在此处食用不得带走,你明白了吗?”万兴邦只喜欢小当这个人。

他对贾张氏、贾东旭和棒梗完全没有好感,只是纯粹厌恶他们。他仅对秦淮茹的容貌以及身材有所欣赏。

但他反感她的个性。

“明白,我会独身来,并不离开这里!”小当非常乖巧地点了头。

「可惜啊,难得在这家人里见到一个懂事的孩子,不知她长大后还会否被贾家人拉下深渊?」阎福贵发出感叹。

“真是心疼这小姑娘,我还是尽量帮帮她吧!”这是万兴邦的一句口头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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