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歌神(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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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大学是整个松山市最豪的一所大学,算是贵族学校了,因为里面聚集了太多的富家子弟,所以那些商家都喜欢把娱乐会所开在这附近。
狼嚎会所就是其中最出名的一家。之所以出名,无非也就是档次比其他地方高一点,装潢设计也比其他地方华丽一点,很多有钱人和上层人士都喜欢来这里。
到了狼嚎会所后,杨伟和赵泄已经候在了大门口,沈炎下车后,俩人连忙陪着笑脸屁颠屁颠跑了过来,说哲哥都已经把包厢安排好了。
沈炎点点头,心里琢磨着宋哲到底在耍什么花招,不过他心里并不慌张,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你什么花招,都是如同虚设。
进了狼嚎会所,来到一个豪华的包厢,这包厢特别大,班里四十几个同学在这包厢一点也不显得拥挤。
而且这里的装潢确实够豪华,沈炎以前做兼职没少混迹于这些娱乐场所,但都没有这里的豪华,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连啤酒都是进口啤酒。
沈炎不由得感叹,这宋哲为了报复自己,还真不惜下血本,这一聚会,得花不少钱吧!富二代就是不一样。
包厢里面有最大的电子显示屏和最好的音响设备,其他人已经开始欢唱了起来,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好不热闹。
宋哲和他两个跟班也一直轮流给沈炎敬酒,大有不灌醉沈炎就不罢休的姿态。
沈炎心里跟明镜一样,想把老子灌醉?呵呵,那是不可能的!
在将臣的记忆里面,就有一则关于僵尸体质的信息,僵尸可以不吃不喝,甚至不用睡觉,自然,喝酒也不会醉,因为僵尸的体内构造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沈炎现在还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不吃不喝是不行的,不睡觉也有些扛不住,但是酒精对于他来说,完全起不了作用。
也就是说,他喝酒就如同喝水一般。
酒过三巡之后,沈炎和宋哲几人已经干完了一箱啤酒,宋哲见沈炎还没有醉意,便吩咐服务员再拿两箱啤酒过来。
沈炎趁着这个空档,便想去一趟厕所,虽然喝不醉,但是膀胱已经在工作,尿尿还是要的。
包厢内的厕所有人在使用,沈炎便去了外面,刚出包厢门,沈炎便感觉到一股杀气在周围环绕着,自从突破了炼骨髓的境界,沈炎的感知力也提高了不少。
这一股杀气正是从走廊上的几个陌生人身上传来的,那些人表情不太自然,时不时地瞟向自己,再联想到宋哲今晚一定要请自己来这里聚会,沈炎立马就反应了过来,这些人是宋哲请来对付自己的。
杀气?想要杀我么?宋哲,你还真够狠的!
这些陌生人暂时没有什么动作,沈炎猜想他们一定是在等宋哲的命令,而宋哲则准备先灌醉自己再下手。
既然这样,那我就等着,看今天谁会死在这儿!
上完厕所再回到包厢,宋哲等人已经有些晕乎了,而沈炎半点醉的意思都没有,看见沈炎淡定的样子,宋哲有些傻眼了。
妈的!这小子怎么还不醉?看来酒量比我还要好啊,不行,我得歇歇,不然他没醉我先醉了。
此时现场的气氛空前地高涨,所有人都玩得很嗨皮,宋哲借着一点酒劲,拿起话筒说道。
“大家安静一下,接下来我想为我的女朋友,马小蓉同学,献上一首歌,这首歌叫《因为爱情》。”
“啪!啪!啪!”
大家纷纷鼓起了掌,就连沈炎也在一旁附和。
宋哲的本意是想借此来刺激沈炎一番,毕竟马小蓉以前是沈炎的女朋友,可他却不知沈炎心里早已放下马小蓉,甚至视她为垃圾,他更没想到沈炎居然也会跟着一起鼓掌。
其实沈炎虽然在鼓掌,但心里却在说:“你们这两货,简直是侮辱了爱情这两个字。”
于是,宋哲便自我感觉良好地开始嚎了起来。
“给你一张过去的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不得不说,这首歌的歌词写得非常地好,旋律也很优美,但是宋哲这嗓门一看,所有人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心里腹诽不已。
“卧槽!人家唱歌要钱,宋哲唱歌要命啊!”
“他这调跑得也太厉害了,简直五音不全,谁给他的勇气唱歌……”
“五音不全也就罢了,他妈的,看着歌词都能唱错,他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吧!”
“呕……我要吐了!”
……
就连杨伟和赵泄都忍不住捂上了耳朵,但宋哲好像压根就没看见众人的反应,依旧忘情地唱着。
全场只有马小蓉一人没有捂住耳朵,竟还感动地流下了泪水,站起来在宋哲脸上亲了一口。
沈炎心里暗自偷笑,还真是那啥配狗,天长又地久。
好不容易一首歌唱完了,众人只觉得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全场没一个鼓掌,气氛有些尴尬。
杨伟和赵泄见状,连忙鼓掌带头叫道:“好听!好听!大家鼓掌啊!鼓掌!”
顿时,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不情愿地响了起来,毕竟今天宋哲请客,也不能太让他难堪。
宋哲又自我感觉良好地哈哈大笑起来,对着沈炎叫道。
“沈炎,你也来一首吧,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