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回 认命(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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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兄,你意下如何?”
同路而行,沈清风能感受到,张小别的纠结。
张小别神色痛苦,犹犹豫豫的,最后半天才吐出来一句:“清风兄……还好你方才拉住了我,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
沈清风颇感意外,但却完全能够理解,毕竟趋安避危是人的天性。
张小别露出一丝苦笑,接着说道:“若是当初那个天不怕地不怕,自以为武功天下无敌的我,应该会毫不犹豫地为乡亲们出头吧……如今我只是个武功稀松平常的乡巴佬罢了,别说千人敌,百人敌了,只怕十个家兵我都对付不了。清风兄,谢谢你刚才拉住我,让我不至于身陷囹圄。”
“没事,不必客气。”
尽管完全理解和尊重张小别的决定,但若说沈清风的心中,一点失望都没有,那也是骗人的。
其实,在听着罗姨的讲述时,沈清风心中已经浮现了几个大概的计划,如何妥善地来处理这件事。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是上上之策,但也最难成功,那便是上邹府谈判。对邹鑫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实在不行再搬出太子交给自己的手谕,骗邹鑫说自己是太子的人,以起到震慑的作用。
这种方式若能成功固然是最佳,但姑且不论对邹鑫这种人来说,口舌上的劝诫能有多大的效果,即便是最终靠着太子的背景狐假虎威,起到了震慑的作用,邹鑫能老实多久也未可知。
况且,对于邹鑫这样偏安一隅的“地头蛇”来说,太子的身份也未必有什么用。
就像小兵怕伍长,伍长怕什长,什长怕佰长,再上面是校尉,都尉,将军。但真说小兵有多怕将军,倒也未必,毕竟一个普通的士兵,可能一辈子里都不会有一次和将军面对面的机会。
对一个偏远镇子的里正来说,高高在上的太子也是一样的遥不可及。
既然谈判难成,那便只能靠拳头说话。
第二种方式,便是由沈清风出头,来为乡亲除害。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若能事成,沈清风一个外人背上杀里正的罪名,到时一走了之,不至于殃及镇民。
但问题在于,这样一来,除掉邹鑫这件事,沈清风便只能完全靠自己,不能让张小别和镇民牵扯进来,否则到时上属的青县县令追查下来,沈清风是一走了之了,县令只怕是会迁怒于镇民,给双崖镇扣上个“杀人造反”的罪名。
况且,即便是沈清风,以一敌百,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事成之后,谁来挑起镇子上秩序重建的重担,也是一件难事。
而第三种方式,也是沈清风最倾向的方式。
那便是先由他去青县找县令,讲明双崖镇的情况,接着搬出太子的背景,让县令做一个选择,是选择自己的仕途,还是选择保一个小小的里正。
沈清风觉得,青县的县令不可能对双崖镇的情况完全不知情,但在这样的两相对比下,选择哪一边应该并不困难。
和里正不同,一个县的县令好歹是正七品,未来还有仕途晋升的可能,有能攀上太子的机会,简直是梦寐以求。
若能得到县令的支持,接下来沈清风便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和张小别还有镇民一起,对付邹鑫和他的一百家兵。
这是沈清风最倾向的方案,但很可惜,张小别选择了认命,放弃了反抗的念头。
沈清风心中这时也不禁有些犹豫,若是镇民们不想反抗,自己犯得着去趟这趟浑水吗?
自己明明还背着一身的债,还有太子交代的任务没完成,世上的不公太多了,倘若他每次都选择了度人,那又有谁来度他沈清风呢?
各人命中自有各人的劫数,此时选择直接一走了之,似乎成了最好的选择。
但就这么一走了之,沈清风又有些心疼自己的银子,这近一百两银子可是要用来还孟尝山庄的债的。
就这样,两人各怀心事,一路走着,一路无言,最终在一家客栈分别了。
天色不早了,沈清风准备在双崖镇过一晚,顺便再思忖一番。
分别前,沈清风对着看上去有些心事重重的张小别说道:“张兄……你若是改变了主意,随时都可以来找我。”
“好。”
双崖镇的夜晚,来得似乎比其他地方都早一些。
不过才酉时,临近戌时,双崖镇的街上已是漆黑一片,不见灯火。镇民们早早地便回家歇息去了。
整个镇子像是沉睡了一般,静悄悄的。偶尔能听到几声乌鸦的“呀呀”啼叫。
然而在镇子上,还有一个地方,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充满了欢声笑语。
邹府。
此时的邹府,里正邹鑫正大摆宴席,招待府中的一百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