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胡子许诸一起被丁牧童所救的是一个相貌极美的丰腴妇人。

当时丁牧童发现这两个人的时候,他们正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可以看得出来,大胡子许诸的双臂很用力。从山崖上跌下来的大部分伤害都被他一个人所承受,他是为了保护自己怀中的这个女子,他很爱她。

据大胡子所说,那个眉心长有一颗殷红朱砂痣的漂亮妇人是他的结发妻子朱红,一个愿意一辈子跟着他在江湖中颠沛流离的苦命女人。

那个女人到底苦不苦丁牧童不知道,他只知道当时看见他们的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个女人即使昏迷,仍旧有着一脸恬静的笑容,她应该是深爱着自己身边的这个男人的,哪怕一起赴死,仍旧很幸福。

兴许是男女身体的差异,尽管大胡子许诸已经醒了十余天,朱红还是处于昏迷当中。除了她脸上的恬静笑容越来越浓,看不出一点将要转醒的迹象。

大胡子许诸在丁牧童家里住了下来,他每天除了陪陪自己的发妻朱红,就是被丁牧童拉着讲一些江湖中的有趣段子。偶尔,他也会捡起一根枝条随便挥舞几下,换来丁牧童的一阵阵叫好声。

小小的丁牧童这十来天每天都很兴奋,日子过的就像是过年过节一样。十来天里,他最兴奋的就是许诸有时会教他练几个把式,很严肃的跟他说,练剑先练拳,拳法是剑法的基本功,而我交给你的这些把式就是拳法的基本功。

每次许诸讲这些把式的时候,丁牧童都会很认真的听着,他将那些话都记在了自己的心中。毕竟,许诸在他的心里是一个江湖人,是故事中的存在。哪怕许诸没有说自己在江湖中是不是能排的上号,但在丁牧童的眼里,许诸一定是一个高手。一个高手讲的东西,对于一个想要踏足江湖的孩子来说,那可是比一切都来的重要的。

初秋时节总是天高云阔,毕竟秋高气爽。

桃源村开始被季节的更替所催促,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可能昨天漫山遍野还是苍翠欲滴,今天一大早就能看见满山满山的金黄色。

秋露深重。

丁牧童出门放牧前才在嬷嬷的督促下穿上她亲手缝制的棉衣。棉衣里有着一个夹层,夹层里放有她亲手烙的大饼,热气腾腾的。

他挥着手和嬷嬷告别,因为并没有走多远,还能够清清楚楚的看到嬷嬷张嘴说着话。虽然听不到,但是丁牧童明白嬷嬷是让他趁热吃。

一大早起来,丁牧童就没有看到大胡子,这让他很不习惯。

尽管和大胡子在一起,只是简单的生活了十来天,他却已经弄清楚了大胡子许诸的一个习惯。每天必然早起练剑。许诸说过,一日之计在于晨,他一身功夫,要是不每天练一练大抵是要荒废了。那可是一身能够高来高去的武道修为,荒废不得。

作为一个孩子,丁牧童不知道什么大道理,他只知道作为自己仰慕对象的许诸所说的话肯定就是有道理的,大大的道理。

这也是许诸喜欢这个救了自己的孩童的原因。倔强却又听话,还能吃苦,肯钻,有韧性。虽然他没有从这个孩子身上看出什么骨骼清奇,天赋异禀,但他从来没有怀疑眼前的这个孩子是一块烂泥。丁牧童是一块璞玉,精雕细琢之后总是能成器的。

许诸从来不怀疑自己的判断,就像是他今天一大早就被心头的不安所惊醒,然后在桃源村附近的山林里走了一圈。作为一名武道修为不低,能够算得上小宗师的一品大高手,很多时候他都能够感知到自身的吉凶,这是武者的灵觉。

今天早上他从梦中惊醒就察觉到了异常,大难临头,九死一生的征兆。对此,许诸心头一点涟漪都没有泛起,只是他的心中还是有一些可惜的,可惜了桃源村这么一个安静祥和的地方。受他连累,今日之后,怕是不存在了。

想到桃源村,他就想到了那个孩子,心中的惋惜就更多了一分。他抬头看向远方,并不能看到那个孩子,只有一片天空。湛蓝的天空和往常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云有些低,有些厚,压得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许诸,你去哪了?今天一大早没看见你,我还挺担心的。”准备上山放牧的丁牧童眼尖的看到了山脚坐着远眺的许诸,大声叫喊道。

他扭头,是自己觉得很惋惜的那个孩子。

他的眼睛深邃的就像是一潭池水,深不见底,谁也不知道他心中是怎么想的。许诸起身走向丁牧童,似乎做了什么决定。

“只是四处走一走,看一看,感慨一下从前的人生,有些不大不小的忧伤!”

丁牧童睁大自己乌黑的眼睛盯着眼前的大胡子许诸,这个和往常似乎不太一样的人。

“喔。那你快回去吧,嬷嬷在家里烙了大饼,你现在回去还热乎着呢!”

许诸没有搭理丁牧童,他还是迎着丁牧童走来,一直走到他身边。然后什么都没说,只是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了一本封面泛黄的册,“这个送你,记得要好好保存,除了你,任何人都不可以看。牧童,你现在就上山,一直走,离村子越远越好,天不黑,一定不能下山。我说的话,你可记好了,不然以后休想我在教你什么把式。”

大胡子一脸的严肃,比讲解把式的时候更严肃。这个时候的大胡子是不能够被违逆的,这是许诸十天里得出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