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在洪荒当资本家!(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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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大王,这拍卖会是何物?”
白狐开口问道。
拍卖会是人族创造的,自开天辟地以来,洪荒还未有这样一个概念。
“拍卖会就是以物易物,你们拿灵宝灵根来,竞争这兀立部落的道场,谁出的灵宝灵根品质最高数量最多,吾就将这块宝地给谁。”
方孔耐心地解释道。
他的成长需要灵物灵根,不仅能提高修为境界,还能让神通向着法则进步。
而拍卖会的想法则是他许久以前就有的,获取灵物的想法。
他现在定居于小妖山,短时间内没有远行寻宝的想法,但灵物的搜集却不能停。
先不说寿命的限制,就是已经不远的巫妖大劫就让他有不小的紧迫感。
作为妖族,他就是不想掺和也身不由己,必定入劫!
既然如此,在此之前自然是越强越好。
但他一人寻宝效率还是太低,不如用手中的资源来驱使其他生灵替自己去搜集。
“对了,这小妖山暂时也就吾与几位手下居住,感觉还是冷清了些,若是有道友愿意付出些许灵宝灵根,亦可前来交换在小妖山居住修炼的资格。”
方孔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补充道。
而听到这句话,不仅仅只是几个临近兀立部落的种族,所有种族之人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小妖山是什么地方?
那可是周围不知多少万里最好的宝地!
一般来说,也只有大罗金仙级别的强者才有资格占据此地!
那头蛟王也就是实力能力压所有金仙层次的强者,这才稳坐了那宝地主人的位置!
而现在,这样高端的宝地竟然对外开放,用灵宝灵根就能换取在这定居修炼的资格!
这是机缘,真正能强大己身的机缘!
比起这个,兀立部落那块宝地就是狗屎!
“吾为坚石成精,不会把诸位同道当成血食,偶尔会吃些生灵,可凡是开智成精的,已是修行路上之同道,吾不会吃。”
方孔再次开口,打消了众妖最后的顾虑。
闻言,所有妖都是眼前一亮。
它们为何畏惧那蛟王?
不仅仅是它强大,还因为对方会吃妖!
它们自然也会吃妖,但这样的食物链关系落到自己身上,谁也不会舒服。
这也是蛟王山时期,这里基本没什么妖族的原因。
只有深潭中,那些妖族被蛟王命令,不得逃离,否则杀无赦,这才还有数量不少的高等级妖族。
蛟王自然是把它们当做可持续收割的血食,而这根本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时不时还会出山狩猎,周围的种族无不是被它吃过同族之妖,对此早已怨声道载。
这位力王看样子起码表面上是平和得多,这不比那蛟王好多了?
“谢大王恩典!”
白狐再次拜倒高呼道。
作为弱者,被强者吃掉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而强者保证不吃弱者,对弱者而言本就是一种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