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新书准备(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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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畅销,并且符合年龄。
然而白小少爷不太想干这事儿,所以只能自己写,作为《鬼吹灯》的死忠粉,把这部来来回回看了六七遍的白安,对于这方面算是很有些了解的。
又有《盗墓笔记》这个商业成功典范的参考,加上因为喜欢盗墓,后来还看了不少出版的和起点里的盗墓类小说,金点子还不少。
比如人气超级火爆的小哥人设,高冷面瘫能力高强,身世为谜默默背负一切,还有侧面描写的高颜值……
瓶邪简直官配样的存在。
虽然南派三叔一再否认迎合了腐女的口味,然而从后期吴邪和小哥的交流来看…三叔绝对必有麦腐嫌疑。
可谓得腐女者得天下……
虽然作为一只笔直的2…不,笔直的直男,白安不太喜欢卖腐,然而为了商业效益,略微丢一点节操,做个讨喜的人设还是可以的。
嗯,所谓腐眼看人基,他只认认真真写情节,不刻意麦麸,妹子们邪恶了,也不关他的事不是?
题材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第二个问题——
作为一个起名废,他不知道名该叫什么……
算了,白安使劲摇了下脑袋,直接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不管了,先整理资料。
再列个大纲。
鸡鸣灯灭不摸金。
盗墓的四大门派——搬山道人、摸金校尉、发丘天官、卸岭力士。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
在天下霸唱的里,“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还好这个世界也有三国和曹操,摸金校尉,自然也不是没有来由,这个设定可以直接用。
粽子这些个称呼也可以沿袭。
设定的功夫直接省了。
然后就是风的问题。
不同的故事和题材,都有各自最适合的不同风。
就同《鬼吹灯》引子里说过的一般。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写盗墓,也是一样的道理。
沾了一个盗字,又是创造这些脱不开民俗传说的事儿,那用的笔调就不能太阳春白雪,写这样一本,必须得接地气,有那么一股泥里打滚的讨喜俗味儿。
s:本章借用了度娘百科和一些网络评论,特此申明。
然后,各位兄弟姐妹,作为一个起名废,我需要你们的帮助!帮忙想个盗墓小说的名呗,说不定这本小说的名字直接就是你起的那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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