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酒量最好的姜九笙醉了,宇冲锋和谢荡都没敢多喝,因为她太贪杯,一直在喝,她定会醉,他们默契地都选择清醒。

其实,姜九笙酒量很好,极少会醉,可以说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这酒庄的万千佳酿,喝了八九分醺,她平时性子静,若是醉了,反差会很大。

宇冲锋和谢荡都见过她醉酒的样子,所以才没敢跟着多喝。

姜九笙走路已经是曲线了,一弯眸子微醺,三分迷离七分水雾,她走不了直线,便干脆蹲下了,抬头说:“荡荡,你背我回去。”

她一喝多就喊他荡荡,跟他老子一样!

谢荡抬手把她头发揉成一团糟,蹲在她面前:“欠你了,祖宗!”

姜九笙刚趴上去,又把谢荡推开,她手劲儿大,差点没把谢荡给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她蹲着,抱着膝盖,耷拉着脑袋像只大型的狗狗,嘟囔着说,“你们俩,我要你们俩抬我。”

宇冲锋:“我不抬。”

谢荡:“我也不抬。”

掉价!

地上蹲的那个,已经迷糊了,半点平时的冷清淡薄都没有,软软萌萌的,愣愣地眨巴了好久的眼睛,然后眼皮耷拉,身子往后一倒,她要睡这。

谢荡慌手忙脚地赶紧拉住她。

姜九笙眼皮都不睁:“抬我。”

平时那么淡漠随性的人,怎么一喝醉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在她不常醉酒,这世间能让她姜九笙卸下防备肆无忌惮贪杯的人,不多,谢荡算一个,宇冲锋算一个。

他们三人的关系很奇怪,谈不上亲密,可到底不同于寻常。

莫冰曾这么定义过他们三个,宇冲锋是可以为了姜九笙犯罪的人,谢荡却是可以给她顶罪的那一个,而姜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狱的那一个,虽然夸张,可认真算起来,像那么一回事,不用涉及爱情这么复杂的层面,无关风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后,当然还是抬了,两个大男人,一人抬着一边,怕摔着她,弓腰驼背,别提多狼狈。

她倒好,挥挥打着石膏的手:“别晃,我不舒服。”

娘的,祖宗啊!

谢荡甩了甩滴到下巴的汗,磨了磨后槽牙:“姜九笙,你以后再喝醉试试,我要管你我就是孙子!”

“谢荡,”宇冲锋提醒,“你别抬她手,她手还没好。”

“哦。”他赶紧换了个姿势。

姜九笙是艺人,又喝大了,谢荡与宇冲锋自然不能送她回去,是莫冰来接她的。

莫冰是知道的,姜九笙喝醉了,会卖萌,特别难搞,比如……

她刚把车窗摇下去,一回头,姜九笙就没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发现她正蹲边角里,低着个头一动不动,莫冰就问她:“你蹲那里做什么?”

姜九笙抬头:“嘘!”她神秘兮兮地说,“我是一颗蘑菇。”

莫冰:“……”

她还能拿一颗蘑菇怎么样呢?就任由着那颗蘑菇那么一路蹲到了御景银湾。

到了小区门口,莫冰先下车,没发现记者跟踪,这才折回去,推开车门:“笙笙,下车了。”

她抬头,迷迷糊糊的:“嗯?”

“到家了,下来。”

她走下来,歪歪扭扭走了几步,然后又蹲在路边了。

莫冰赶紧关上车门,赶紧去扶:“我的小姑奶奶,又怎么了?”

她抱着膝盖,一脸认真:“我还是一颗蘑菇。”

“……”

莫冰拿她没办法了,叫上小乔,一左一右地架着她往小区里走,刚走到绿化带的路灯口,突然一声狗叫:“汪!”

吓了莫冰一跳,抬头,一只理了板寸头的胖狗跑过来,冲着她:“汪汪!”

这狗的发型,是真丑,丑爆了!

莫冰抬头看过去,果然,孤灯长影人独立,万树花开下,是时瑾,一副皮囊不论看多少次,还是精致得教人惊心动魄。

“时医生。”

小乔跟着莫冰,也问候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