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支部队,怎么说呢,全是骑兵。

大批的重骑兵中间,包围着一个小马车,马车上金光灿灿的,金丝描边的花帘子摇曳着,泛着丝丝的金光,灿烂到灼瞎钛合金狗眼。

很明显,这支部队的目的,是保护这个马车上面的人。

部队到了距离泰州十里的地方,就停了下来,仿佛等待着什么。

果然,一阵马蹄的轰鸣之声,从泰州城内传出,立马,黄土飞扬,一对骑兵冲了出来。

为首的,是一个唇红齿白,眉目动人的汉子。

没错,是汉子,生得那叫一个俊俏。

这个俊俏的汉子偏偏骑在白马之上,手上一杆长枪,甚是威风。

出城十里迎接,可见这泰州城外的人物是有多么的大佬。

果然,负责接送的汉子到了马车面前,立马下马单膝行礼,道:“孩儿前来迎接干爹!”

“哈哈”

帘子里面传来一个爽朗的笑声,通过这个笑声就能想到,这里面的家伙绝对是个胖子,只要胖子的笑声如此的气足。

帘子被一只大手掀开,里面露出了一个威风凛凛的胖子,看上去中年的样子。

“榛儿快快起来,义父我只是来这边看看你,何必行此大礼。”这个胖子轻轻向上摆了摆手,示意面前这个唇红齿白的将军起身。

要是唐安在这儿的话,还能碰上老熟人呢。

这个中年胖子,唐安一眼就能认识,不就是客栈纵火,然后烧杀抢掠的高邮知府李齐么!

而李齐口中的榛儿,唐安认真看也能看出来,便是出卖张士诚的吕榛。

得,俩坏人凑到一起去了。

吕榛闻言起身,但还是恭敬地躬身道:“礼不可废!”

李齐笑眯眯地看神看着吕榛,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在夸赞吕榛懂礼数还是欣赏吕榛的俊俏模样。

为什么说唐安认真看能看出来这是吕榛呢?难道随便看一眼还不认识?

的确是的,吕榛虽然英俊无比,在张士诚帐内的时候,唐安就亲眼所见了。

但是近日的吕榛,一身白袍白马,脸上还抹了粉,顺便上了点腮红,简直就是白里透红,红里能掐出~水来,整个人就像是从画里面走出来的一样。

这......唐安一眼还真不一定能够看出来呢。

如果唐安在这,肯定会嫉妒地吐槽这个家伙。

长得帅也就算了,还特么打扮,打扮也就算了,还特么抹粉,这是要搞事情?还让不让咱们普通男人活命啊?

难道......这家伙是个s?

啧啧啧!

士兵也是有眼力劲儿的,看到这个画风的吕榛,好像自动联想到了男风,不觉夹紧了双~腿,但是大家都坐在马上,一夹紧双~腿,马儿就不老实想奔跑起来,害得大家不得不拉着缰绳,生怕马儿脱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