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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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门关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原上没有任何可以藏身的地方,一眼望去,方圆里许的情况尽收眼底,也便不用再担心任何的刺客靠近,他们自然也轻松起来,只需在行三十余里,他们的任务也算告一段落。
在这一刻,他们的脸色也渐渐好转,渐渐的放松警惕。
不过李逸风终究是老江湖,在没有达成目的以前,并没有因此而放下警惕之心,道:“最后半天,我们也不可就此大意了。也许对方便是打算趁我们放松警惕的时候下手也不一定,这种事情不是没有,总之这么多天都熬了过来,也不差这半日,打起精神来。”
周灵灵、巴宇兴为李逸风命是从,也强打起了精神。
此时侦察的秦煜骑马追了上来,甩蹬下马,道:“不行,我用了一切办法都没能将那双眼睛揪出来。不是我们群体多疑,便是跟踪我们的人拥有着超乎一般的追踪技巧。”
李逸风沉默了会儿道:“既然找不着,那就用最笨的方法吧。刺杀两位大将军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突厥兵卒与我大唐合并,想要做到这一点只能在我们抵达军营之前下手。只有最后半天的路程,假若真有刺客,他们一定会在路上动手的。”
秦煜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对了,近来们可收到公子的来信?我前些天已经将此处的情况以飞鸽传的方式告诉了公子,他才智无双,一定能够想到应对之法。算算时间,应该快回信了。”
李逸风摇头表示没有。
一行人出了雁门关,看着关外截然不同的景致,人人都有一股心胸开阔的感觉,却不知危险即将来临。
在他们的身后一双阴霾的眼睛盯着他们的后背,传出了至关重要的消息。
草原人除了骁勇善战以外,他们还有一个特性追踪猎物,潜伏行踪,这是他们长期以往捕捉猎物的锻炼出来的本能。他们的这种本能,连六识远胜人类的野兽都能够对付,寻常人等自然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虽然李逸风、周灵灵、巴宇兴、秦煜他们身怀绝技,都不是寻常人,但也只能若隐若现的察觉出他们的存在,想要将他们揪出来,却非易事。
长安杜府。
杜荷在房反复看着秦煜的来信,他知秦煜胆大心细,若不是实在找不出那双在阴影中的眼睛是不会修求助的。但他想不明白,想不通透。依照常理推论,这人越多的地方越好行动。尤其是干刺杀这类事情,更是如此。
人群可以给他们制造混乱,人群可以助于他们的乔装,人群可以掩护他们的存在。
即是如此,那刺杀行动应该在突厥营地展开才是,然而那些幕后刺客却一直没有采取行动,只是不断的跟踪跟踪再跟踪。这完不符合逻辑,因为刺客要杀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目的显然是因为他们意图劝服突厥融入大唐的举动。
既然知道这一点,那不难算出他们两人最终的目的地——塞外军营,而通往塞外军营也只有雁门关这一条路可以走。
他们完可以挑选一处集天时地利人和的地方展开刺杀,而不是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傻傻的跟在后面,像个跟屁虫一样。“物极必反,事怪必妖”,这是杜荷向来引以为座右铭的八个字,也是因为这八个字,他才能抽丝剥茧的将一个个的谜团解开,揣摩出对方的用意,从而占据先机,战无不胜。
便在这时,屋外突然传来拓拔无双求见的消息。
杜荷一怔,这拓拔无双也许是当初一个人在沙漠待久了的缘故,不怎么喜欢与他人接触,即便来到大唐也是如此。不过杜荷也没有强求,只是给了他一件偏僻的院子,让他安静的生活。
原先杜荷的用意是将他收入军中听用,以他的武艺与雕中之王猛儿的辅佐,一定是一大助臂,故而将他劝离沙漠与自己外出见见世界,激发一下他男儿雄心。但显然独自生活惯了,不在适应人多的生活。杜荷曾想让他回到沙漠,过自己的生活,但实在不舍猛儿,也便搁置下来,今日他来找自己,实在让杜荷觉得意外。
“让他进来”杜荷将手中的信放在一旁,说了一句。
拓拔无双昂首阔步的走进了房。
杜荷望着他,眼中讶异,此刻的拓拔无双已经没有了那种沉沉死气,面色红润,眼中有着昂扬的斗志,那是找到新生活新目标的迹象,眼中也浮现一丝喜色,笑道:“恭喜无双,终于想开了。”
拓拔无双感激道:“拓拔我有今日,少不了大人的劝解。我今日来是想拜托大人两件事情。一是请大人将翠柳许配给我,二我想从军,我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养家糊口。”
杜荷意外一笑,心情也想明白前因后果了。
翠柳是杜府中的一个丫头,无父无母的,长乐见她可怜就让人将她买了下来。她性子活泼开朗是个开心果,在府中小有名气,负责做打扫府中卫生。拓拔无双所居住的偏院就是她管辖中的区域,双方不缺乏见面的机会。这一来二往,混熟了也生情了,拓拔无双心态改变,对于未来,自然是满怀希望。
想起来事情有些狗血,但世界上就没有不狗血的爱情,也没有一个愿意带着老婆混吃混喝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