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三 迷路山林奇遇多(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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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欢欢定定心,认出了这两人,前面是南海仙女,后面是南海仙童,她吐了口气,道:“原来是两位仙家呀,黑灯瞎火的,怎么啦,人不做,做鬼呀,把我吓一大跳。”
南不倒其实早就认出了他俩,心内道:不好,他俩来了,太爷肯定也来了,麻烦也就来了。
正这么想,前面巨石后,闪出南海药仙南极翁来,他须发皆白,头戴红色狐皮帽,脖子上围着条黑色貂皮围巾,身着灰色打着补丁的棉袄棉裤,脚登棉鞋,身披白色披风,手里拄着根乌木鹤杖,向南不倒走近几步,道:“不倒,近来可好?”
南不倒忙从石上起立,低头垂首,毕恭毕敬道:“太爷安好,长命百岁,不倒尚可,马马虎虎。”
见南不倒如此恭敬,梅欢欢十分惊奇,却不敢马虎,手握宝剑,紧随在南不倒身旁,不敢稍有懈怠。
南极翁问:“你的贴身丫环小李子呢?”
南不倒道:“死了。”
“怎么死的?”
“被杀了。”
“谁杀的?”
南不倒道:“白毛风吧,不是他,也是他的人杀的。”
南极翁问:“你身边怎么多了个黑脸小子?”
南不倒道:“噢,他叫欢欢,是欢欢与丁飘蓬刚将我从白毛风的地牢里救出来?”
南极翁一瞪眼,道:“丁飘蓬人呢?莫不是见了我,就开溜了?”
南不倒道:“哪能呢,后来,他又去救另一个人了。”
南极翁道:“这小子真是个亡命之徒,管的事儿也太多了,得亏他轻功好,打不过就跑,一跑,要想抓住他,真还抓不住。”
南不倒道:“排难解纷,救人于倒悬之中,乃侠之本分。”
南极翁怒道:“不提那小子还好,提起那小子,我一肚皮的气,好啥好,连我老头子的鹤杖都要偷,好个裘!哪有侠呀,只有盗,是个飞天大盗,名副其实的江洋飞贼。”
一想起鹤杖被抢这一节,南极翁的火气不打一处出,抢是说不出去的,好歹自己也可算是个上一辈的武林高手,怎能被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给抢了呢,只能说偷,才勉强说得过去。
南不倒知道内中必有缘由,道:“太爷,鹤杖不是在你老手中吗?”
南极翁道:“谅他也没那个胆!后来,乖乖儿送还老夫了。”
南不倒道:“还了就好,所以,他是侠盗,以侠为主,以盗为辅。”
南极翁道:“还了也不好!一点儿都不好,这笔账,老夫亏大了,折损银子一万三千两,还淘了一肚皮的气,老夫迟早得跟他算账。不提了不提了,不提不气,一提就来气。不倒,这段日子,你在江湖上混,混得怎样?不好玩吧,其实跟家人在一起多好,偏要浪迹江湖,四处去疯,其实,外面的世界只有无奈,哪有精彩,要不是为了几个银子,老夫才不会去混江湖呢,呆在南海多好,碧海蓝天,四季如春,与亲友相伴,怡享天年。我问你,你还想在江湖上混吗?”
南不倒不吭气。
南极翁道:“知道江湖凶险,不好混了吧,哑吧吃黄莲,有苦说不出了吧。你可知道,太爷在满世界找你?”
南不倒道:“不倒该死,让太爷操心啦。”
南极翁道:“江湖盛传你跟柳三哥到长白山来啦,我就带着两个徒儿,日夜兼程,赶到了此地。前天夜间,太爷花了一百两纹银找了个挖参的老把头,请他带路去找白毛风,老把头带到黑风峡的小路口,说要再加一千两银子,才能将我等从小路带到山神庙去,否则,就让我们自己去找,还说,陌生人从小路进去根本就找不着山神庙,而且,也休想再活着走出山林了,老夫以为老把头在敲竹杠,根本就不信这个邪,后来,老把头又把带路的银子降到五百两,老夫只肯出五两,老把头气得眼睛翻白,瞪了老夫一眼,一言不发,别转身走了。哪知我等进了小路,竟真的在山林里迷了路,今儿已是第三天了,咱们仨,在山林里穷转悠,既没找到山神庙,也没找到走出峡谷的路,这长白山,还真他妈的悬乎。若再走不出去,带的干粮吃完了,就要死在此地了。今晚月色好,咱们就又在寻找出峡谷的路,走了半夜,还是一头雾水,正在着急的当儿,岂料,就遇上了你们。你们该不会也迷路了吧?”
南不倒道:“没有,我们有道士带路,道士是当地人,他知道怎么走出峡谷。”
南极翁道:“那就好,那就好,咱们一起出去,也不用去找山神庙了,也不用去找白毛风了。”
南不倒问:“太爷,你到山神庙干啥?”
南极翁怒道:“干啥?!还不是为了找你呀,向白毛风要人,若是白毛风敢说半个不字,让他尝尝老夫鹤杖的厉害。”
南极翁举起鹤杖,向一块巨石砸去,咣当一声暴响,巨石竟一分为二,看得众人俱各一愣,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南不倒道:“咦,太爷,你怎知不倒在白毛风手中?”
南极翁隐去了前些时路遇柳三哥的一节,道:“太爷上知天,下知地理,掐指一算,就算出来了,世上没有人能瞒得过太爷,哼,太爷还知道,前些时,你落在了柳三哥的手里呢。”
南不倒低声道:“太爷,不是我落在柳三哥手里,是我跟柳三哥在一起。”
南极翁气得顿着鹤杖,咚咚连声,冰雪四溅,他内力深厚,连地皮都发颤了,道:“还要嘴犟,不对,你是被柳三哥拐走了。柳三哥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狼,天下人只知道他行侠仗义,却不知道他好色成性,偷拐良家闺女,双宿双飞,败坏社会风气。好了,等到你落难了,他却跑得无影无踪了,这种好色薄情,贪生怕死之徒,你还要为他说话,真把老夫气坏啦。比起丁飘蓬来,他的人品,更加低劣,丁飘蓬脾气一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为朋友两肋插刀,拔刀相助,即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尤有可点可圈之处;可柳三哥呢,真是个一无是处的江湖小混混,危难时刻,竟丢下自己心爱的人,溜之大吉了,这种事,一旦传到江湖上去,看他日后有何面目见人!”
南极翁吐沫星子乱飞,骂骂咧咧,一边绕着南不倒转,一边顿着鹤杖,将沟内的冰雪砸出一圈大大小小的窟窿来,见南不倒低着头,垂着泪,不说话了,他道:“咦,不倒,你怎么不说话了,是被老夫骂得哑口无言了吧,你知错了没有?”
南不倒呐呐道:“太爷,我知错了。”
南极翁叹口气,火气消了大半,道:“知错就好,人非圣人,孰能无过,最可气的是执迷不悟,死不悔改,一条道走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啊。”
南不倒暗自垂泪,沉默不语。
南极翁劝道:“唉,柳三哥贪生怕死,弃你而去,太爷知道你非常伤心,内心一定非常恨他,只是说不出口罢了,说出来,怕旁人笑话吧,算了,忘掉他吧,世上的负心人多的是啊,事情过去就过去了,以后啊,你的路还长着呢,过些天,太爷给你找个好人家,光光鲜鲜的嫁出去,过上正常人的日子,生个大胖小子,就会把从前的烦恼,统统都忘了。人就是这么过来的,太爷也有年轻的时候,太爷也是这么过来的,这世上没有爱情,爱情可伤透了太爷的心,太爷膝弯的神经性皮炎,就是受了精神刺激,落下的,如今落得个奇痒难熬,几十年了,连太爷也治不好,后来,太爷总算明白了,只有婚姻与家,才是靠谱的,婚姻与家,才是过日子的根本啊。”
南不倒连连摇头,道:“不,不不,不是这样的,当时,三哥孤剑斗群魔,是我害了三哥,让他分心受伤了,是我让三哥快走的,等伤好了,他会来的,会来救我的,太爷,我不恨三哥,真的,一丁点儿也不恨。”
南极翁长叹一声,道:“唉,‘自古痴情伤别离,南家向来多情痴’,我们南家人,都有点儿象我,诗传家,宅心仁厚,带点儿傻冒,总觉得别人全是好心,从没想想,也许人家压根儿没安着好心,几句好话,就把不倒骗得感激涕零,辗转难眠,得得得,太爷不怪你,要怪就怪你年幼无知,误入歧途啦。就象咱们,一走进深山密林,就再也出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