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五 夏虫不可语于冰(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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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天马山霞庄,第七重院落内。
三哥籍着花木假山阴影,尾随着送夜宵的仆人。
走廊上隔不多远,就点着盏风灯,虽则灯光昏黄,却也依稀可辨,前方走廊,沿着一眼池塘拐个弯,从一角凉亭穿过,凉亭旁修竹茂密,是极佳的动手地点。
三哥想拿下仆人,扮作送夜宵者,返身进入屋舍,营救雷公道长。
本来,找到老妖狼的南京老窝,是为了捉拿老妖狼,如今变了,营救雷公道长,比什么都重要。
雷公道长因救自己,得罪了老妖狼,如今,我一定要想方设法,将其从虎口救出。
在江湖上混,总是要还的,欠债还债,欠命还命,三哥是个讲究的人,让他欠债不还,那真比死还难过……
仆人在走廊上行走,将要靠近凉亭。
机会来了,心中欢喜,三哥向凉亭悄悄移动,忽听得背后悉索作声,心知有异,装作漠然,也不回头探望,突地,低头伏身,紧贴地皮,哎,晚啦,背后暗器咻咻之声齐作,几枚暗器,挟着阴风,贴着三哥的后背、面颊掠过,凶险之极,三哥正在庆幸之际,猝然,觉得头皮一凉,心中惊道:哈,看来,哥到地头啦……
这只是瞬间闪过的念头,三哥并未闭眼等死,他的求生欲,依旧炽旺,只要一息尚存,定要奋力反击,接着的动作,快如闪电,一半是,训练有素的条件反射,一半是,越是危急关头,越是冷静机敏,这种禀赋,由生俱来,融入骨髓,故而反映超快。
敌强我快,敌奇我怪,让奇强之敌,茫然不知所措,以不知对不知,强敌之命休矣。
天下第一剑客,岂是浪得虚名之辈!
即便时至今日,三哥功力只有七八成之时,事势逼迫,即刻爆发出无比惊人的反击威力。
三哥脸一侧,见身后七步处,一人半跪在花丛后,手握连弩,在不停地发射毒箭,弩机的扣动声,嗒嗒,嗒嗒,那声响不绝如缕,不迫不徐,幽微诡异,阴寒瘆人,充满死亡气息,三哥右掌一翻,食指与中指间,多了一枚柳叶镖,贴地反手一扬,那动作,一般人没法做,似乎三哥手臂的关节,俱有万向功能,能向任何方向,发起攻击,随便一挥,即能致人于死地。
柳叶镖飞射而去,落点精准,只听得身后那人暗哼一声“阿”,发音喑哑,充满疑惑恐惧,那声“阿”没发全,后半截,咽了回去,竟再也没发出第二声来,“嗒嗒”的弩机声,嘎然停止,穿过凉亭的仆人,离他们并不远,只有两丈左右,竟一点也没察觉,头也不回的顾自离去。
静夜里,隐约听得“咕滋咕滋”,倒地之人,鲜血喷溅而出之声。
三哥松了一口气,一摸后脑勺,头发薄了些许,好像少了一撮,大约被毒箭带走了。
乖乖,好险,只差一点点,捡了一条命。
那人那箭那连弩,三哥再也熟悉不过,偷袭者不是“三步倒竹叶青”,又能是谁呢!
这个杀人无算,罪恶累累的江洋大盗,终于,恶贯满盈,悄然倒毙在霞庄七重院的花丛间。
三哥起身走到竹叶青跟前,籍着依稀的灯光,见他倒在血泊中,柳叶镖插在竹叶青脖子上,锋利的镖刃,切断了颈动脉,竹叶青的生命瞬间终结,脖子上的创口,还不时地冒着血泡,可他却却依旧死死攥着那把连弩,生怕被人抢走似的,右手中指,紧扣扳机,箭槽里还剩有两枝毒箭。
竹叶青侧卧在地,脸上惊怖之极,右眼贴着黑眼罩,左眼瞪得溜圆,像是在问:这是咋地!明明见姓柳的中招了,怎么,死的却是我!
三哥抬头望望走廊,送夜宵的仆人已消失不见,连脚步声也没了,唉,怎么办?得想个法子,去救雷公道长,此时,三哥的心里只有救人。
深夜,仆人送夜宵的屋宇内,开夜工的人,会是谁呢?是老妖狼么?他们有多少人?在干啥?
是在审讯折磨雷公道长?还是在干其他活儿?一切,只有进去,才能揭晓。
仆人找不着啦,看来,扮成仆人,混进屋宇之法已泡汤。怎么办?
顾不得那么多啦,哥面前只有一条路,霸王硬开弓,说不得,来硬的,打进去。
武功虽大打折扣,只要出手够快够准够狠,依旧能稳操胜券,况且,哥的运气一直不错。
一般来说,三哥办事,计划周详,有时计划有好几套,轻易不会去碰运气,运气这东西,像任性的娃娃,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也猜不透。
世上有许多事,是没法计划的。
世上有许多时候,碰的是运气,对,去碰碰运气再说。
三哥返身,潜回屋宇前,耳贴门缝细听,屋内无声。
在门上扣了五下,先三后二,只听得“吱”一声,门开了一条缝,屋内守门大汉,困得睡眼惺忪,向外一张,含糊道:“山中无虎。”
三哥学着仆人语调,道:“大道通天。”
咿呀一声,打开门,大汉道:“刚送过吃的,怎么又来啦,烦不烦……”话音未落,三哥一步跨入屋内,顺手在守门人胸前点了两指,那人腰佩宝剑,睡意顿消,骇得目瞪口呆,想喊,哪里喊得出来,周身动弹不得,三哥抓住大汉衣领,缓缓放倒在地,顺手把门带上。
与此同时,扫了一眼屋内,见屋宇高畅,北墙根,摆着一盏盘龙铜制烛台,点着红烛,烛光摇曳,屋内情形,依稀可辨。
从摆设看,像是个聚义厅,北墙上方,悬挂着一块黑漆金匾,上三个颜体金字“琅王堂”,字体圆润饱满,笔力遒劲。
黑漆金匾下,挂着一幅中堂画,因红烛在中堂画一侧,故画中景物十分清晰:远处是巍峨绵延的阴山,四野是茫茫无际的草原,九头形态各异,呼之欲出的野狼,在草原上奔腾咆哮,呲牙咧嘴,飞扬跋扈,不可一世。
中堂画题着两字:狼帮。
字迹重拙,霸气狂放,点画勾勒间,在在桀骜不驯。
中堂画作者署名为:荒野甘露。
荒野甘露?这名字好熟啊,前七杀手北京分舵舵主,江湖上号称死亡判官宫小路,在琉璃厂开过宝林字画铺,闲来兴起,也能涂鸦,曾用“荒野甘露”艺名作过字画。
他不是在依兰县沙河镇聚仙客栈马号,被我一镖,镖死了么?
莫非荒野甘露是在生前画的么?不太像。
荒野甘露活着时,正是白毛风大权在握之际。
白毛风气量狭小,生性阴毒,胆敢不把他放在眼里,如此张扬标榜一窝狼,形同谋反,画家画毁命丢,是小事,恐怕连一窝狼都要受到株连,那时,尽管一窝狼已臣服在他麾下,即便臣服在他脚下,也将追究彻查,决不姑息。
荒野甘露是个谨小慎微的人,决不敢在白毛风生前,干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
中堂画定是在白毛风死后,老妖狼大权在握时所作。
不对,宫小路是死于白毛风之前,我亲眼看见,他在马号院子里,镖中脖子,栽倒在地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