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芳托人买回来一台车,红色的,很短,是没有屁股的那种。

才四万多一点。

车提回来的第二天,她载着我爸妈去菜市场卖菜,在路上不小心撞倒了一个摊贩。

其实只是撞倒了摊贩出摊的小推车,但一米之外的摊贩也随之倒在了地上。

我妈当时坐在副驾驶里,她亲眼目睹是那个摊贩故意把小推车从人行道上推下来的。

这也导致新车前面的护壳凹进去了一大块,也蹭掉了一些油漆。

摊贩的几个同伙很快就围了上来,让罗芳芳赔三千块钱。

罗芳芳怒不可遏,知道这是遇上故意敲诈她的人了。

那个倒地的摊贩也不高明,并没有倒在车头前面,而是倒在了车旁边靠近人行道的地方。

“赔什么钱?你们赔我的车。”

罗芳芳不惧怕这些人,反而跟他们理论起来。

我妈也跟这些人讲道理:人在做、天在看,缺德的事不能干。

我爸则认为还是先报警,让警察评判和处理。

可对方不答应,咄咄逼人,非要罗芳芳立马拿钱出来。

这出事故自然引起了很多人来围观,其中就有几个在宇县开火三轮拉客的司机。

他们认识罗芳芳,就主动上前问是怎么回事。

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后,那几个司机怒了。

他们很快便招集了一帮人过来,二话没说就对敲诈罗芳芳的那几个人一阵拳打脚踢。

打得人家连连求饶,其中包括那个假装倒地的小摊贩。

“瞎了你们的狗眼,知道她们是谁吗?是陈老板的父母和老板娘,跪下来道歉……,”

一听惹了不该惹的人,对方吓得直哆嗦,还真跪在罗芳芳和我爸妈面前乞求原谅。

当天下午,我在制衣厂的办公室听张春梅给厂里的管理人员开会,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对方是个女人,称她是二道派出所的龚彩霞,请我去派出所聊聊。

我说没时间,在开会呢。

她要是有急事的话,可以来工厂找我,或者我明天再去拜访她。

这个龚所长的底细我也从彭记那里了解了一些。

此女人很清高,嫉恶如仇,因为得罪了某位权贵,才被调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

而且还是近三年来的第二次工作变动,之前她曾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任职,妥妥的正科干部。

龚所长还真开着警车到制衣厂来了,看她的样子也近四十岁了吧。

她穿着警服,留着精致的短发,脸上没有化妆,只能从轮廓上判断出她年轻时的美。

她没有带随从,是一人来的,所以应该不是为了公事。

“你就是陈爱国?”

我站在她面前显得弱不禁风,她怀疑我是冒充的。

当我肯定地回答她,我就是陈爱国后,她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可思议。

是因为我年轻?还是因为我帅气?或许两样都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