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洲看出来,伸手去拉她,她挣脱开,不肯接受,走了一会儿,常洲再一次伸出手,这一次任凭她不情愿,也不再放手,僵持了一会儿,天不再挣扎,两个人手拉手慢慢的往上爬。

一路上,两个人一直沉默着不说话。在外人看来不过是寻常的夫妻相携走路而已,在他们各自的心中却已是百感交集,波涛汹涌了,不过是三年的时间,老天把他们从亲密无间的你浓我浓分离成如今最熟悉的陌生人。

从山上下来以后,欢欢兴高采烈的,她看见爸爸妈妈又牵起了手,兴奋的和何欢分享这种喜悦,何欢也在心里替他们三口人高兴。

中午,他们驱车直奔龙王塘。

彼时花期将尽,一些早开的花树正在落花,他们选了块僻静的地方,铺了地席,拿出准备好的午餐吃了。朱天从山上下来以后,一直很疲倦,常洲让她躺下来休息一会儿,饭后何欢拉着欢欢去玩。

常洲靠坐在树下,朱天躺在他身边,两个人依然沉默,微风吹过樱花林时,枝头上的花瓣就扬扬洒洒的落下来,那雪片一样的落花让人觉得诗意又苍凉。朱天仰头看着天空,内心充满了忧伤,这种感觉很久没有过了,离婚以后,她一直不允许自已触景伤怀,一心一意把往事从记忆中抹去。如今这落花让她觉得分外脆弱,不由得落下泪来。常洲见了,一时无话可说,只得轻轻的为她把眼角的泪拭去。

春游过去两个月以后,常洲在欢欢的斡旋下,得以在家中留宿,只是得睡在房里。

日子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常洲和朱天的事情再没有进展。

何欢已经高三上学期了,一天朱天在整理衣柜时,发现自已挂在角落里的一条旧裙子。那条裙子是他们刚工作时,常洲用第一个月的工资为她买的,当时的价钱对他们来说很贵,如今它的款式却已经过时,再也穿不出去了。那是一条玫瑰红色的连衣裙,她曾穿着它和常洲一起做过很多浪漫的傻事。

现在那条躲在角落里的裙子外面,套着一套常洲的银灰色西服,朱天知道那是常洲最近套上去的,两人分手以后,她曾仔细的清理过衣橱,属于常洲的东西她都为他打了包,让他带走。她抚摸着挂在一个衣架上两人的衣服,伤心的放声大哭。常洲上前抱住她,天一面流泪一面说:“我没有办法,我想忘了以前的事,可是又做不到。我想原谅你,我也做不到,那些回忆让我的心变成了一个大洞,怎么都填不上。”常洲这时候,也开始掉泪,他拍着天的背急切的安慰她,“你什么都别做,让我来慢慢弥补吧。”

就在这件事过去两周以后,在学校组织的教师例行体检中,朱天被查出已是胃癌晚期。常洲不愿意相信,又带着她去市内别的医院检查,一圈转下来,结果无法更改。他这时候又把精力转到寻求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上,治疗期间,学校要求天停课治病,起初她不愿意,想坚持到何欢她们这一届毕业再说。常洲坚决不允许,万般无奈之下,她离开讲台,离开了学校。

她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家和医院之间分配,常洲下班以后,就赶紧回家为她煮粥煲汤,她每次吃得都很少。有空的时候,两个人聊天,最爱说的话题就是等她病愈以后,去哪里旅行,她很容易疲倦,常常说着说着就累了,现在常洲经常当着女儿和何欢的面抱着天,好象她才是这家里最小的女孩儿。

半年以后,朱天走了,临走前,她曾笑着对常洲说,如果真的有来生,就算老天让我们再遇到了,你也不要认我,我们就装做是陌生人吧。那件事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是我没有能力给你幸福。常洲流着眼泪答应了她。

朱天走后,常洲曾经和何欢有过一次深谈,他很郑重对何欢表达了谢意,提及如果没有她,他和朱天后来不会有转机。何欢提出搬出去住,常洲不同意,一来请她帮着他陪着欢欢渡过这段日子,二来何欢很快就要考大学了,考上大学以后再做打算也不迟,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

朱天的葬礼过后,常洲正式搬回来了,他住回到了原本属于他们夫妻俩的房间。他先是把天生前从客厅里摘下来的结婚大照片重新找出,打算把它挂在卧室里,他无意中在照片的背面看见天写了字:如果活着不能原谅,那就等待死后去遗忘吧。他一遍一遍的想像着当时天一个人把照片摘下来的绝望心境,用以惩罚自已,直到他觉得自已再也承受不了这种折磨,在这个自虐的过程中,他知道了什么是锥心之痛,那是一种永远没有补偿机会的遗恨。

过了两天,他请何欢帮忙,和他一起整理天的衣柜。

他们按照季节把她的衣物包好,在整理时常洲发现,离婚以后天很少添置新衣,他一边一件一件的翻拣那些旧衣,一边和何欢说话。在何欢看来,他的面容依然是憔悴的,但笼罩在脸上的哀伤似乎淡了许多,他甚至可以轻声的笑了,虽然笑容看起来还是惨淡的。

他不再叫她何欢姐姐,而是直接叫何欢,他对她说:“你知道吗?何欢,天小时候的经历和你很象,她以前的性格和你也象,所以她才肯帮助你,她把你当成小时的她。”

何欢想起来在病房里天拉着她的手说过的话,“你别灰心,每个人的成长过程里都会有磨难,时间会给你力量量。”何欢现在想来,当时的天一定是有感而发的,并不是简单的安慰她。于是她点点头。

常洲又说:“我和她的错是永远无法弥补了,以前,虽然难过,但是总觉得还有希望。”

过一会儿,他又接着说:“她其实不是一个小气的女人,和她认识以前,我有好几个女朋友,她们给我写的信和卡片,结婚以后天都帮我收着,她当时说这些都是真情流露写出的话,是青春的纪念,所以要珍惜。我们好的时候,她也曾经笑着警告过我,结婚以后,不能再爱别的女人,不然她永远也不原谅我。那时候都当做是戏言,谁知道后来真的会发生那些事。是我辜负了她。”

何欢轻声安慰他:“常大哥你不要再难过了,其实后来朱老师已经原谅你了。”

常洲叹了口气,“天是一个要求完美的人,对她来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当时我们的感情就象是掉在泥淖里的花瓶,虽然没碎,但是已经有了伤痕,她后来能让我回来,已是很难得了。”

何欢无言以对,低头默黙的整理衣物。除了那件玫瑰红的连衣裙之外,所有的衣物都打好了包,他们把它们放在一个不常用的柜子里。那件连衣裙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它的外面依然包着常洲那件银灰色的西装。

欢欢这些日子安静了很多,每天放学她都会早早的回家,到家以后就回到房间一笔一划的写作业。常洲也是按时回家的,他和何欢一起在厨房做饭,饭菜一般很简单,但是尽量保证有营养。

饭后他会带着两个女孩子出门,他们到附近的小公园里散步,看人家跳舞,打太极拳,看小孩子玩耍。他要求两个孩子谈谈白天在学校里有意思的事,他自已也会说一些工作中遇到的事给他们听。

后来当常洲把五条红色的血鹦鹉鱼连同大鱼缸带回家时,欢欢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很快爱上了那些美丽的鱼,每天回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奔到鱼缸前看那些鱼,她给它们取名字,名字就是他们几个人的,最好看的那条被称为朱天,还有一条她叫它常屿,何欢不知道常屿是谁,欢欢说是她好久不见的叔叔。

那一段日子,他们三个人相依为命,每个人都努力让自已坚强,他们想忘记的是朱天离开他们的痛苦,但是没人打算忘记朱天。

日子艰难的滑过去,何欢结束了她的高中生活。

从高三上学期开始,她就很少和郑学彬出去玩耍了。两个人依然保持联系,不在一个教室让他们见面不是很方便,每隔十天半月,郑学彬会特意到何欢的教室来找她一次,他在那种用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上给她写一些小字条,内容五花八门,有时候是个小漫画,有时候是一段笑话,或者他一时的心境。

大学录取通知下来时,命运又一次制造了千万个分离,何欢考上了本市一所普通大学,郑学彬和桑梅将要远赴南京大学就读,桑雨最后被一所本市的专科学校录取。何欢报志愿前,常洲曾和她说过不必担心学费,他可以资助她,如果她不喜欢这样,也可以在工作以后把钱还他,何欢考虑过后还是选择了师范学院。

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以后,大家的心情都放松起来。郑学彬和何欢几乎每天都要见面,他现在长高了很多,站在那儿,很有些男子汉的样子了。好象是忽然间长大了,他对何欢的态度也不似从前那种淡淡的如君子一样了。现在他在走路的时候经常会拉住何欢的手,起初何欢不习惯这种变化,以前两人一起玩时,偶尔也会有相近的时候,但不是象这样蓄意的长时间的。何欢躲了几次,都被他捉回去,最后总是拗不过他,只好不情愿的被他拉着手。

开学前几天,他们去周爷爷家玩儿,老爷子最近又突发其想,参加了老年自行车队,他们一大帮人骑着自行车到外地旅行,一去几个月,虽然辛苦,但是其乐无穷呢。越临近开学,何欢的情绪越低落,她和郑学彬从小认识,分别以后,中学时重新见面,五六年相伴着走过来,一起长大,一起出去游荡,如今他突然要一去千里之外,这突然的离愁让她无法排遣。

那天黄昏,在周爷爷的小花园里,她一个人看着盛开的石榴花发呆,郑学彬从屋子里走出来时,看到她孤单落寞的背影,心里也觉得难过,忍不住走到她身后,从背后抱住她。

这一次何欢没有推开他,她握住他的手,用央求的语气说:“郑学彬,你别去南京好不好?”

郑学彬不语,过一会儿才说:“等我熟悉那儿以后,你去那儿找我,我带你出去玩。”

郑学彬和桑梅去南京时,何欢也去送行了,站台上人很多,桑梅一家人,郑学彬一家人都在。何欢第一次看到郑学彬的父母,却发现不是完全的陌生,他们就是当年的郑叔叔和他的爱人,何欢都见过的,可能是因为成长的蜕变吧,他们并没有认出何欢来。看到他们的那一刻,何欢感到自已的心突然跌落到寒冷的冰窟中,麻木得没有了知觉。郑学彬以为她是伤心他的离开,拉着她走到离他们远一些的露台,他把她抱到高高的台阶上坐下,自已站在她身旁,看何欢失魂落魄的样子,他笑笑的捏着她的脸蛋,告诉她这又不是送他去刑场,干嘛这么吓人啊。何欢不说话,他就不停的逗着她,告诉她好好念,不准和别的男生约会,老老实实的在家里等着他回来。又说,他带走了她送她的古龙小说,还有小木鱼,自已会在想念她的时候敲木鱼,不搭理别的女生,为她守0身0如0玉。何欢还是被他最后一句话逗得笑出来。

两人回到站台上,桑梅的妈妈又托付郑学彬帮忙照顾她女儿,郑学彬的妈妈一口答应下来。临上车前,郑学彬当着父母的面,和何欢拥抱告别。何欢看着郑学彬和桑梅双双与众人挥手,再看到双方父母含笑不舍的神情,忽然觉得心灰意冷。

我第十次算错手里面的数据的时候,从办公桌上抬起头来,盯着对面位置上楚楚可怜的女人,目光凶恶,撂下狠话:“十分钟之内,你要敢再出半点声,我就把你从窗子里扔出去!”

她果然一句话不说了,哭得红肿的眼睛犹自闪着泪光,小巧的鼻子一抽一抽的,桌子上堆满了被她残害的餐巾纸的尸体,其对森林资源的浪费程度比小日本从我们这里进口一次性木筷还要可恨。

但是我不打算搭理她,手里面的数据会在明天的报纸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刚好市里又在开两会,可不能因为那些代表找到个把错误被领导批,幸好,数据不多,再校核一遍,应该可以传到报社去了。

十分钟以后,对着电邮点击发送,顺便打电话给报社的陈主编,一阵哈拉之后,手头的事情总算是结束了,我也开始有点善心对待对面的女子——大学时代误交的匪类——薛冰。

《陆小凤》里面说薛冰是只母老虎,我从小受到古龙先生的荼毒太深,还就当真了,既然陆小凤这样八面玲珑的人都能念着薛冰,我自然更要喜欢这样的女子。有了这个概念,加上大一开学的那天在迎新的队伍中看到一名高挑美貌的女子对着两个上来献殷勤的男生毫不客气的说:“姑奶奶不希罕!”,然后一个人拎着两个大皮箱进了寝室楼,可巧我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又瘦又矮的男生愿意帮我提行李,并且极度困难地上了六楼的时候,这女孩还竟是跟我一个寝室。

当时我走进去,又出来到门口看看,-613,没错啊,再走进去,放下行李,那女孩已经对着我打招呼:“你好,我叫薛冰,外语系英语教育的。”那个大方得体,当下将我的小家子气比了出来,我也只能回她:“你好,我叫周慧。”

她嫣然一笑,百花尽放,我呆了半晌,脑子里就一个概念:难怪迷住陆小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