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和工部诸人的商谈后,宣明曜并未急着回宫,而是改道去了元府。

她去看望那个桃红拼死带到这个世间的孩子。

元定安刚刚为她取了名字,元蓁。

如今,她已然是大将军府的二小姐。

“真小啊。”

看着襁褓中那小小的一团,元颖趴伏在宣明曜的膝上低声道。

宣明曜正在轻轻晃动着摇篮,看着小元蓁在那里安静地睡着。

她看起来和一只小狸奴差不多大,躺在那里,连呼吸的声音都微弱得几乎听不到。

“是啊,这小小的一团,日后却能长成一个我们全然无法预想到的模样。或许是读识字,懂礼明事的才女,也可以舞剑弄鞭,驰骋沙场。亦或者行商游走,闯荡江湖。”

元颖觉得小元蓁像是易碎的琉璃,吓得根本不敢触碰她。

宣明曜却觉得,这孩子并不柔弱。

相反,她很坚强。

坚强从母亲肚子中活了下来,坚强在冬日里、在废墟中熬了过来。

“父亲请了一位专精小儿病症的医师住在了府上,专门为蓁蓁诊脉。悉心调养着,她应该能好好长大吧。长大后,可以尽情爱其所爱,恨其所恨,争其所求,求其所得。”

犹豫许久后,元颖终于小心翼翼地用自己的手指去轻轻触碰了下元蓁的脸颊。

软软的,好像一团棉花一样。

元颖从来没有体会过做姐姐的感觉。

虽说殿下的年纪比她小一些,但一则是身份限制,二则她很难从殿下身上找到小姑娘的稚嫩之感。

比起自己,她倒更像是姐姐。

或者说,更像高悬于夜空之中的明月。

就如同殿下的小字,明月奴。

世人常说,日为阳,月为阴。

哪怕各掌半边天,但月似乎总是弱于日。

人们总是觉得,月的光辉,来自于日的余烬。

就好似所有人天然认为男人比女人更为强大。

但殿下这方月,并非世人惯以为的皎洁无害,更不是人墨客笔下的温顺多情。

她是,会吃人的月。

吃掉了那些男人眼中的鄙夷,吃掉了那些女子不该如此的妄议。

更吃掉所有自比作炽烈刚猛之日的男子。

天上月,自有光。

何必皎洁,也无需圆。

这便是殿下教给她的。

她高悬于空,引领着自己,呵护着自己。

也让自己,能够成为一方属于自己的明月。

元颖想,她如今能够光明正大行走在朝堂之上,被人恭敬称呼一声元大人,这一切都是因为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