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臾,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纪柏舟俊朗的脸上红得更厉害了,他猛然松开手,眼神无措的躲开。

嗡声道:“我过去一趟……”

瞧着他逃也似的背影,沈思清唇角弯弯。

这就把他吓坏了,她可还没把他怎么样呢。

接着又无奈的皱起眉头,男人太纯情了也不是什么好事呀。

上辈子这家伙和她成婚一年,还真就没碰过她。

别说同房了,就是亲亲她,抱抱她,都不敢。

是纪柏舟不喜欢她吗?

当然不是。

只是他太重诺言。

三个多月前的清明节,沈思清还住在知青所。

那天,偷偷在外祭奠亲人回来的男知青彭达喝醉了,闯进安她的房中差点玷污了她。

多亏纪柏舟就在附近的山上打柴,听到沈思清的呼救后,过来把彭达打跑了。

彭达最后被公社的人带走调查,被判了流氓罪。

只是沈思清的名声也坏了,经常被村民指指点点,在知青所也被针对排挤。

沈思清哪受得了这个委屈,这时是纪柏舟站出来说娶她,让她搬来和自己住,他来保护她。

当然,结婚只是他们的权宜之计。

沈思清与他约法三章,一不让睡床上,二不让亲亲抱抱,三不让同房,他竟还满心欢喜答应这不平等条约,做了一年的和尚丈夫。

沈思清有些犯愁了,这辈子到底要怎样做,他才会主动啊,这种事,难道真要她一个女人去主动吗?

想到纪柏舟那宽肩窄腰,一身腱子肉的身材,充满男性荷尔蒙的……

沈思清就忍不住面红,赶紧拍拍脸转移这种不健康的思绪。

“我也太流氓了……”

沈思清娇羞的在院里跺着小碎步,像只乱撞的小鹿。

一抬头,就见到纪柏舟回来了。

太阳底下的他,浑身仿佛都在闪着光。

引的沈思清目光难以自拔。

他挽起的袖子里,露出修长有力的手臂,肌肉高高鼓起,充满男子气概。

烈日晒得他皮肤泛红,小麦色的肌肤渗出晶莹的汗珠。

就连走路带起的风,都是炙热的。

扑面而来的男人味,熏得沈思清心跳停摆,差点没站稳。

脸庞刚消散的绯红,又悄悄爬了上来。

“啊,咳咳,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沈思清娇羞的抚开发丝,假装在忙:“哦,我正准备做晚饭……”

沈思清往厨房里钻,等进了屋里,她就傻眼了,这柴火灶她可没用过啊。

在城里的时候,她是爸妈的掌中宝,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

下乡后,知青所里是几人一组轮流做饭,她是所里一枝花,多得是男人献殷勤帮她做饭,这种小事,哪里还用得着她亲自动手。

嫁给纪柏舟之后,她更是没做过一顿饭。

屋外,纪柏舟疑惑的抬头,日头还晒的很。

“这还没到饭点啊?”

突然他拍拍脑门,恍然轻笑:

“噢,我知道了,你是在爸妈那里没吃饱,这会饿了吧?”

他跟着进屋:“清清,你坐着休息,我给你做好吃的。”

说着搬来竹椅,又不知从哪里变出一颗粉嫩嫩的桃子,洗干净了塞到沈思清手里。

“吃颗桃子,垫垫肚子。”

沈思清晕乎乎的被他按进椅子里,手心里捧着那颗还带着他体温的桃子,心里软成了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