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被坑(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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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云汐实在是不太满意几款新品小家电的销售数据。
再一想马上就快要到夏天了,于是宋云汐就决定找宋锦城谈谈。
她打算建议舅舅到电视台洽谈做电风扇和电饭煲的广告。
宋云汐自从跟宋锦城说了找电视台做广告的这件事情之后,宋锦城一直都没有什么动静。
宋云汐等的实在是着急,最后了解到,一是宋锦城是确实没时间,二是他心里没底,三是对于广告这种新鲜事物心里还是有些抵触的。
他跟这个年代的很多人一样,认为广告就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意经,广告就是吹牛皮,搞噱头。
宋云汐一时半会儿也改变不了他的想法。
所以最后宋云汐没办法,眼看就快要到了夏天了,时间上耽误不起,还是得她自己亲自出马。
于是她跟单位请了一天假,然后开着车去电视台走了一趟。
好在八十年代大连就有电视台了,这个时候的电视台基本上都是转播中央电视台的节目,自己制作的栏目不多。
电视台的人一听说是来做广告的,立刻安排人十分热情的接待了宋云汐。
这个时候来大连电视台做广告的生产厂家非常少,也可以说是几乎没有,所以电视台根本就没有设置广告部,广告业务属于新鲜事物。
所以宋云汐来电视台洽谈广告业务,台里这才临时安排了一个姓章的女主任负责跟宋云汐洽谈。
这个章主任四十多岁的样子,是满脸的笑意,样子看着十分的随和。
双方打过招呼后,宋云汐也不拐弯抹角的,直接就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说实话,双方是第一次合作,电视台也没有给生产厂家做广告的先例在,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经过商议最后决定双方都先说出自己认为比较合适的价格,然后再协商合适的价格。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宋云汐跟章主任敲定了电风扇和电饭煲两个产品的广告价格。
两条各90秒的电风扇和电饭煲的广告每个月一共600块钱,每天从电视台的节目开始一直在电视节目里插播广告到电视台的节目结束,这两条广告在电视上滚动播放一个月。
想想前世那些动辄上亿的广告费,宋云汐感觉自己占了大便宜,所以一下子就定了三个月的广告,广告费就是一万八千块钱。
但是宋云汐要求电视台按照自己的要求和创意负责拍摄广告。
对于三个月就能一下子给电视台创收一万八千块钱的广告费,这么容易赚的钱,章主任岂有不答应的道理。
要知道,差不多两万块钱,在八十年代这可是一笔巨款呀!
章主任就像是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似的!开心的嘴都快合不拢了!于是立马就点头答应了!
可等宋云汐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合同让她签字的时候,她的理智这才慢慢回笼。
为了慎重起见,她拿着合同仔细看了又看,然后这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跟宋云汐说道:“小宋同志,你可别见笑啊!不瞒你说,我是临时抽调过来负责的,我还真没有接触过合同方面的问题,我拿给我们台长看看可以不?”
宋云汐自然是不会反对,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可笑话的!就像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样,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
台长看过之后,认为没有什么问题,于是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