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不住的恐惧迟滞地涌上,时濛站了起来,心却在不断地下沉。

“那,不出去了,我们不要出去了,就在家里。”一段简单的话说得磕磕巴巴,时濛竭尽全力表达,“下周六,以后的周六,你还过来,好不好?”

傅宣燎还是不说话。

时濛不明白怎么了,事到如今他才开始回想,开始找原因,可这个原因毫无预兆,哪里是他想找就能找到的?

就在几天以前,他和傅宣燎还很好,他们接吻,做爱,像普通情侣一样外出度假,傅宣燎还送了礼物给他。

对了,礼物!

时濛摸到戴在左手腕的蓝宝石项链,猛地拽了下来:“这个不是给我的,我不要了。”

他捉住傅宣燎的手,把项链往他手心里塞,为了挽留,也为了自保:“不是给我的,你拿走,我不要这个,我只要……”

一个“你”字没来得及出口,身体被大力一推,后退两步倒回床上。

令人摸不着头脑的举动让傅宣燎烦躁了起来,即便不可否认,他被时濛看着他的眼神狠狠烫了一下,有一瞬间甚至萌生了动摇的念头。

幸而理智占领上风,曾经的承诺化作牵绊阻止了他继续偏离。傅宣燎握紧拳头不肯接,慌不择路地用手臂挡开纠缠不休的人:“时濛,别疯了。”

而在被推开的瞬间,时濛冷不防想起,在酒店拍卖会后台幽暗的房间里,傅宣燎曾经对他说过同样的话。

别疯了。

还有——不是你的,永远都不会属于你。

原来是这样。

可如果不是属于我的,那是属于谁的呢?

时钟滴答滴答,被作乱的手指拨回原点,四年零五个月前,白纸黑字的合同,荒唐的契约——独角戏的终结,故事的帷幕拉开,被他赋予了那么多美好的期盼,于傅宣燎来说,只是一场噩梦的开端。

原来从始至终,他都讨厌我,恨极了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眼底迸出纵横交错的血丝,时濛睁大眼睛紧咬牙关,哪怕忍得面目狰狞,也不允许自己落下泪来。

“如果,如果我是时沐,是不是,”时濛艰难地喘了口气,“是不是……”

话刚出口,时濛便发觉这个假设毫无意义。

并且这次傅宣燎回答了他:“你是时濛。”

是啊,他已经是时濛了,已经疼了,已经千疮百孔了。

已经没有人喜欢了。

时濛撑着胳膊坐了起来,然后站起身。

他走到床头,输入密码,打开抽屉,拿出一叠a纸。

是四年前他们签下的合同。

傅宣燎看着他,以为他被说服了,心中那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遗憾淹没在如释重负里,以至他忽略掉了紧随其后的空虚。

然而时濛走过来,将那份傅宣燎做梦都想销毁的合同翻到其中一页,指着上面的时间,生怕看不清地举到他面前。

“十年。”时濛说,“傅宣燎,我们说好的。”

指尖抖得厉害,像是连薄薄的几页纸都握不住,时濛仍强迫自己保持清醒,甚至挤出一个自以为得体的笑。

他对傅宣燎笑,意在告诉对方“我一点都不怕”,还有“我很好”。

哪怕他看起来摇摇欲坠,随便一阵风吹来就会跌倒。

“十年,三千六百五十天。”照着合同上的时限,时濛微笑着,却冷血地宣布,“一天都不能少。”

没有人愿意给时濛承诺,连一个简单的约定他都要拼尽全力才能争取到。

所以骂他疯子也好,笑他偏执也罢,别的他都可以不要,只有傅宣燎,他必须紧紧抓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