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草地渐渐稀疏,植物变干瘪变低矮,荒原出现。

荒原上尽是暗褐色的沙棘、灰蓬草,几无绿意,天空也阴沉下来,日光黯淡。等到了沙漠深处,太阳将完全消失,只有昏弱的光线。任凭修道者本领高强,也无法在大漠中独行,必须依赖三峰驼导向。

傍晚时分,商队停下来休息。这条路走过多次,有固定的宿营地点。宿营地尽可能选择水源,今天是伊林河边。

已经有一队人在那里,是中小型商队,四五十人,一百多只骆驼。

灰猞猁商队在下游二百多米处扎营,这是大漠的规矩,先到者先得,优先享用资源。灰猞猁实力强劲,同时尊重同行,从不仗势欺人,这是他们混得开、屹立不倒的原因之一。

对方有瞭望哨散布在周围,望见灰猞猁的旗号后,立刻过来打招呼。

这伙人是荒月城“陈氏商会”的护卫队,送一群商人去星罗国。带队者名叫陈佚青,商会的少当家。他三十岁左右,一袭武士的紧身打扮,身材高大,相貌英武。

两位首领寒暄时,不远处,在河边洗完脸手的苏离直起腰,露出清丽无双的侧颜。陈佚青瞄见,登时眼睛发亮。

“她是峨嵋山原道宗的修道者。”贝里斯不动声色地提醒。

陈佚青刚热起来的心迅速降温,十分失望。普通人与修道者之间,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第二天早上,灰猞猁率先出发,过了一会儿,陈氏商会的队伍行动,跟随在后面几里远。

每支商队都有探哨,比大部队领先和堕后七八里路,侦察情况。灰猞猁的探哨回报贝里斯,陈氏商会在尾随。贝里斯不在意,这种事常有,小商队当跟屁虫,树大好乘凉。

走了近两个小时,一名手下来禀报:“娘娘请您稍等,有话要说。”

贝里斯停下,一个个队员一只只骆驼从身边经过,片刻后,一名年轻女子来到面前。她躯体纤瘦,几乎到了弱不禁风的地步。

商队相当于一个流动的小型部落,许多人携家带口同行,不乏女子。沙漠的女人大多健硕有力,性格作风同中原女子迥异。

女子穿着灰鼠兔皮长袍,头戴面纱,容颜隐约看不清楚,即是在朱氏布庄与飞马帮冲突的那位。

“有事么?”贝里斯客气地问,神态和语气不像对待孙女。

“陈氏商会是不是跟在后面,我们不要接近,离远些。”女子说道。她的声音也像身体一般细弱乏力,中气不足。

“为什么?”

“暂时不清楚,只能预测到这些。”

“好的。还有别的事吗?”

“没了,”女子回答完,又犹豫着补充上一句,“离陈氏商会越远越好。”

贝里斯点点头,说“晓得了”。

女子骑骆驼继续前行,在她的身边有武士梁武专职保护,有两名妇女照料,显得派头十足。为了节约食水,商队的人手是精简再精简,即使贝里斯也只有一个传令兵。而且,绝大多数商队成员是步行,骆驼用来驮货驮补给,骑骆驼的人寥寥可数。

贝里斯留在原地,心中浮起担忧和不安。难道要出事?如果是迷路、沙尘暴、盗贼之类的灾害,远离陈氏商会并不能解决问题。最可能的解释是,陈氏商会有厉害的仇家,要进行报复,与他们在一起将受连累。

这趟旅行恐怕不顺当,幸好儿孙们都留在新买的牧场,处理杂务,未随商队同行。

思前想后,贝里斯将掌驼人领队叫来,吩咐道:“去离人泉,中午在那里休息。”

离人泉不在商队的必经之路上,偏北十多里地,目前天气正常,没必要早早歇下。领队心中奇怪,看贝里斯脸色严峻,不敢多问,自去安排。

又走出一段路,灰猞猁改变方向,往离人泉而去。

陈氏商会的探哨发现异状,回报陈佚青。陈佚青摸不着头脑,沉吟不语。

在他的旁边,并肩而行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少妇,身材凹凸有致,非常惹火,眉眼间流露出压抑不住的**。这是雇佣陈氏商会的客户,名字叫李靓,楚江国商人,做丝绸生意。她带着三十口大箱子,装满了刺绣和锦缎。

“贝里斯是不是想避开我们?”李靓问道。

陈佚青摇摇头:“应该不会,他为人严厉,但不是不讲人情的人。再说,我们两家互相熟识,并非陌生人,一起走有个照应是好事。”

李靓道:“我们跟过去,就可以判断出他是刻意躲避,还是另有原因。”

“这样做不妥。李夫人有所不知,在沙漠中特别讲究保持分寸和距离,擅自接近会被当成恶意,引起冲突。”

李靓撇了撇嘴,哂笑说:“陈头领该不是怕那个糟老头子吧?”

陈佚青面色一变,不悦地反驳:“这不是怕不怕的事情,是规矩。出发前约定过,虽然你是雇主,但行程安排要遵从我们商会护卫队。”

李靓见对方动怒,便放低了身段:“小女子只是开个玩笑,陈头领怎当真了。在楚江国时常听说,西域男儿的胸襟如大漠一样广阔,难道言过其实?”

陈佚青也不愿闹僵。晋阳国提高关税后,商会的生意大受影响,险些要入不敷出。李靓出手豪阔,声称家中有万顷桑田,这回是试水,如果顺利的话将长期走西域商道,陈氏商会非常希望留住她。

“在下是直性子,李夫人莫怪。不过,你可别小瞧贝里斯,他是大漠上一等一的老手。”

“是吗,他有多厉害?”李靓抛了个媚眼,扭动腰肢,发出吃吃的娇笑声,“我很想领教你们大漠男人的厉害。”

这话说得十分暧昧,充满了暗示。陈佚青喉头发紧,目光落在李靓丰满的胸脯上,仿佛穿透皮袄看见了内中光滑丰满的胴体。

陈佚青的毛病是好色,见了美女就腿发软,必求之一欢方称心。在荒月城中接洽生意时,他就对李靓垂涎欲滴,李靓若即若离,似有情似无意。

“我说跟随灰猞猁,是有所考虑的,并非信口开河,”李靓收起玩笑,正色解释,“贝里斯的本事我听说过,因此重视,好端端他们为什么改变路线,或许觉察到某种危险呢?或许了解咱们不掌握的信息呢?应当打听清楚。”

陈佚青感觉有道理,这会儿离沙漠尚远,不必担心恶劣的天气;且位于荒月城的势力范围内,无马贼敢骚扰,贝里斯去离人泉做什么?

“李夫人之虑甚是,但派人跟踪监视终究不礼貌。”

“不消派探哨,我们全体过去便好。开门见山,问出了什么事,恐怕前途有危险特来打探。这岂非人之常情,谅贝里斯不至于见怪。”

这主意好,光明磊落,理直气壮。陈佚青暗自佩服,这位李夫人老练得很。